李明珠很是能干,身为女儿身,自小家里家外均是一把能手,且脾性很好,孝敬爹娘,爱护兄弟,邻里亲近,这样的女子,本是庄户人家理想儿媳,偏她从娘胎里出来就有个毛病,左眼生有萝卜花,右眼生有一层白色薄膜,俗称萝卜眼,衬得人相貌可怖,且视力不好,生活上有些关碍。
虽不是医科专业,却在医院工作,林芳懂得,所谓萝卜花眼,也就是在眼晶体和角膜之间的房水内,生有白色浑浊物,即影响视力,又有碍美观,与右眼白色薄膜一样,应是在娘胎内发育时,衍生错误,若在林芳前世,一个眼科小手术,便可解决,可是在这里,这样的眼睛,将伴其一生。
有此毛病,婚事上自然艰难,拖到十七岁,已无人问津。而十郎腿脚不便,村人都知他从小玩虐,林伯嗣和董氏在外名声不好,所以,十郎到了成亲年龄,却无媒婆上门,林伯嗣只得自己张罗。他有自知之明,知小儿子不可能娶得一般好女子,李明珠虽相貌丑陋,却是能里能外,和自家小儿子也算般配,便亲自上李家提亲。
李明珠家对十郎不是很满意,可李明珠一年大似一年,姑娘家耽误不起,何况,林家家境较好,他家长媳,乃李家族长之女,将军之妹,二房儿媳乃族长义女,若小心处事,对自家也是有利,说不定还能带得儿子李明萧出息,权衡之下,也就答应下来。
林伯嗣万万没想到,他亲自挑选,亲自上门提亲,竟是给自己找了个克星。成亲当晚,李明珠便拼力气降服林十郎,从那时起,林十郎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妻管严,在老婆跟前,唯唯诺诺,一点不敢违抗,倒把他这个爹爹放到一旁。
成亲第二日起,小儿媳不但和老二家的认起了亲戚,还和被赶出家门的大郎六郎来往,对林淑珍也是姑姑长姑姑短,亲热非常,对于他和董氏这对正儿八经的公婆,虽也恭敬,却是不大听话,甚或对他们的话充耳不闻。
林伯嗣忍无可忍,在李明珠又一次拉着林十郎私自出门,与自己已断绝关系之人来往时,把院门从内插上,声言既出此门,从此与林家再无关系。谁知,李明珠口称院门已坏,从邻家借来木梯,搭梯而入,林伯嗣和董氏阻拦,气力不如李明珠,只得眼睁睁看着,李明珠堂而皇之出入自如。
无奈,林伯嗣找来里正,说要分家,李明珠笑呵呵将里正送出门外,拉着十郎一块赔礼道,公婆就此一子在身旁,若是也分开来过,老人家年事已高,且不喜与人来往,若是有个病呀灾呀的,即便哪日死在家里,也无人知晓,所以这家还是分不得。里正好笑,言道,是分还是不分,你自家人先商量好,再来请我。
林伯嗣暴跳如雷,大骂李明珠忤逆不孝,令十郎写休书,十郎兀自躲在屋内不出,林伯嗣愤然,自写休书,丢于李明珠。李明珠也不气,捡起休书,笑呵呵撕的粉碎。
真要休掉儿媳,还有一法,可书写状纸,上得公堂,可惜,林伯嗣此人,看似阴狠,也就只是窝里横而已,真要上得公堂,他却无此勇气,只得日日瞪视儿子儿媳特种教师。李明珠极有耐性,既对公婆礼数周到,又我行我素,即便听得婆婆恶毒诅咒,也无甚言语,偶尔回句,我嫁入你林家,即为你林家人,婆婆出言还需慎思,如此恶毒,小心遭得反噬,不得好死。
林家前院,每日里都极其热闹,初时还有村人围观,渐渐习惯,便也熟视无睹。
实话讲,林伯嗣日渐衰老,董氏干不得重活,十郎腿脚不便,且又瘦小,所有活计,全靠李明珠操持,怀有身孕也不得歇息,每每吵骂,李明珠极少还口,真要当众论理,结果不言自明。可是,李明珠千好万好,林伯嗣也不觉合意,对外宣称,家有悍媳。
李翠红一副听完好戏的模样:“哈哈,没想到,前院每日过得竟是如此精彩,真是遗憾,我未看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