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个重生一世的怪物,这才对父母诸多忍让,使家里能维持一片平和。(看小说就到)但是对锦年来说,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双重压力,实在是让他很是吃不消。
因为锦年住在宋家的缘故,刘家和宋家倒是时常走动起来。锦华还特意给宋家婶子做了一双鞋,以示心意。
虽然整个漫长的夏季骄阳如火,但是父亲病情还算稳定,如果没有那个人的话,这日子还真是舒服快意的很呢。
可那个人志在必得的一张脸老在眼前晃悠。“相信我,咱们俩有缘,你这辈子注定会成为李家妇。你且看着吧!”。。。
锦华心里颇不安定。她在这个宁静的夏天里本来可以万事无忧,可这一段心事总在心口悬着,让她无法彻底开颜。
母亲到底还是不高兴的,锦华曾听到她背地里向父亲抱怨,“锦华这孩子眼光也太高了些!你看这几个人,前边是尚才,现在是李大少爷。要是我说,哪一个都是好姻缘!只可惜,你那闺女性子太倔了,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找个什么样的!”
“嗐,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别操那个闲心了!”父亲总是这样劝导。
“哎呀,你知道什么啊,再耽误就晚了。锦华已经十六岁了!”母亲又急了。
等锦华过了自己十六岁的生日,曾尚才也自省城回来的时候,已经九月末了。正如刘锦华所料,他名落孙山。
曾尚才是个有成算的,只说试试笔,并未见多沮丧。何况据说今年录取的格外严苛,满县城竟只有一两个中了的,因此,大家相互比较一番,也能多些安慰。
只是,曾尚才说起寻医的事满面的愧色,“那位王御医确实十分难见。我打听许久竟连地方也打听不到,想必这人平时十分低调,并不爱出门交游。”
曾氏本没抱多大希望,这人连在官场上的田主簿都只是听说而未曾见过面。曾尚才到了省城人生地不熟的,就更别提了。
麦收时收成本就不好,到了收玉米的时候同样不比往年。粮食的价钱已经悄悄的涨起来了。
现在张大川想收粮食已经收不着了。不过,旧居里头已经堆了三间屋子,也不少了,只等着涨价就行了。
虽然粮食行情渐长,令人欣喜,但秋风一凉,果然跟张大夫预料的一样。二爷竟然又开始咳嗽起来,而且不出两三天的功夫,就越咳嗽越重,看着竟跟去年发病时的症状差不多,脸色苍白。浑身无力,咳嗽的竟连觉也睡不好了。
秋雨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透骨的寒意一个劲的往身体里头钻。
一家人也不顾的秋雨泥泞,又带着二爷雇车找了张大夫。老头子摸了半天脉,也只是摇头,说是再换几味药试试看,实在不成的话,还是另请高明吧。
那就只好先吃吃看了。
可是,眼看着又吃了一个多月。二爷的病情却并没有减轻的迹象。
“要不,咱就去省城试试看,说不定会有名医呢?”刘锦华依然不肯死心。
曾氏却有些心灰意冷,一脸忧伤的摇摇头,“山高路远的,你爹能禁得住路上的折腾么?再说了。就是去了,谁又能保证一定能请到个医术高明的好大夫呢!”
刘锦华心里的万丈豪情瞬间都成了灰。
难道不管自己怎么努力,命运都是无可更改的么?
她忍着心里的难受,依然忙里忙外的忙活。第一件事就是新买了一座小宅子。
整天租房子住并不是久长之计,何况现在这小院住起来有许多不如意之处,不利于父亲的病情。
锦华跟母亲一商量,便托田府引见了官牙。那人见是与田府相熟的,哪有不尽心尽力的。刘家很快就定下了水井胡同的一处二进的小宅子。幸亏锦华手里还留着静怡借给的三十两银子急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