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刀。
好在她受伤了,被少爷撞破了以后,慌不择路的跑下山。
胖子和少当家抢先她一步,在必经之路上堵她。
少当家眨巴了一下眼。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的职业,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一1。
当然这个n一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少当家有一个本事是龙虎山上最牛的。
熟悉马的身体秉性,可以说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性。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还在打雷下雨的时候站在房顶上,手里拿着一根铁棍。用军师的话说,这叫避雷针,能吸引来雷电,让自己穿越去另外一个时空。
他还喜欢钻研,美其名曰,科学实验者。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少当家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少当家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滨海城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少当家,肥羊!”胖子突然压抑的惊呼道。
少当家连忙嗳身,把身子藏在草丛里,低一点,再低一点。
“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胖槐听到少当家的吩咐,有些振奋,摸着身边的大刀,“没有问题。”
少当家懒洋洋道:“把你的刀给我收起来,上了美人,我罚你做一个月的种马。”
胖子有些苦笑,知道这个少当家现在已经疯狂,打劫不是目的,从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图。
他打劫看起来已经饥不择食,就算凶悍的倭寇,他也照劫不误!
两人迅即的兵分两路,对于这里的地形,他们实在比对自己的女人还熟悉。少当家牵马走了一程,来到山路,翻身上马,干净利索。
手臂一挥,少当家已经当先杀了下去。
他胖子跟在后面,一声不吭的向山下杀去。
少当家说过,闷声大财才是正道。
远远地一道身影这时已经步行进入了狭长的山谷,突然警觉的抬头向山上望过去,很快现了少当家和马的行踪。
稍带些诧异,女人无比干脆,扭头就跑,向山上回冲。
“想跑?”
少当家纵马冲锋,骑术精湛,如一道匹炼的黑光,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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