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叶灵对顾华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这个人为人不错,为商不奸,反而是个尖商,尖商便是个诚信的商人,也是个了不起的商人。
只是后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顾华关了裁缝店后,人也不知所踪。
听说出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具体事情,她当时因为自顾不暇,并未注意太多。
看来这一世若要一直合作下去的话,得多关注着他一些。
叶灵离开裁缝店后,去了一趟集市。
此时城里不少人都出来准备购买一些简单的菜品回去,因为集市比较集中,所以很热闹。
当路过一家文具店的时候,叶灵脚步顿住。
上一世的时候,她记得最清楚的是,四弟叶宇亮特别羡慕班上一个男生的书包。
这个时候的书包是那种军绿色的斜挎背包,包上点缀着雷锋的照片。
叶宇亮回家向父母要了好几次,虽然书包不贵,也就一块钱左右,但在这个年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看着文具店里款式单一的书包,叶灵脑袋开始快速运转,结合当下潮流,再加上自己的创新,制作出来的书包,一定会让宇亮更开心。
想好了要如何去做后,叶灵便进文具店买了两个没有任何头像的空白军绿色书包,准备到时候自己在书包封面绣上图案。
随即又选了两支圆珠笔,两支钢笔,两瓶蓝色的墨水,六支不带橡皮头的铅笔,三块橡皮擦
再加上几张大的宣纸,准备裁了当小本子,画衣服设计图。
“老板,给我结帐。”叶灵将所选的文具全递给老板,心底已经算好了帐。
老板听到叶灵的声音,视线先是在叶灵脸上扫视了一圈,随即打量着她的穿着。
面上不着声色:“这支钢笔是目前市场是较奢贵的产品,你确定要两支?”
叶灵闻言,微垂目看向自己手中拿着的两支钢笔,之所以选两支,是准备给三弟叶宇超和自己一人一支。
但老板这话问出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是怕她买不起?
人要脸树要皮。
最重要的是,她今天才挣了几百块钱,虽然是超前消费,但也是她挣下的订金。
叶灵冲着老板笑了笑,立即打脸:“老板,我想了想,两支钢笔确实不行。”
老板一副我就知道的神情,鄙夷地上下打量了叶灵身上的穿着一眼。
刚要开口让叶灵赶紧走,叶灵立即扬起眉眼,面上笑容浅浅又迷人,“钢笔给我来三支吧。”
“”文具店老板眼角抽了抽。
还增加了一支?
“三支三块钱,是吧?”叶灵继续笑着,随即自行将钢笔放在老板的手上,“结帐吧。”
而与此同时,门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女生声音,“哟,我正想着是谁如此大手笔地,要一次性买三支价值一块钱的钢笔!
原来是我们交不起学费,才辍学的叶灵同学啊。”
听着这阴不阴阳不阳地嘲讽声音,叶灵淡淡的视线瞅向门口的来人。
来人扎着清爽的黑色马尾辫,穿着当下流行的粉色的确良衬衫,袖口朝上挽了小半圈,米色的宽大阔脚裤,脚下蹬着一双普通的小布鞋。
虽然在二十一世纪看来,这双鞋子与这身衣服实在不搭配,但在这个年代,她身上的衣服倒也算得上走在了潮流的前端。
“老板,你可得好好算清楚了,可不要算漏了帐,有些人啊,可是连学费都交不起的。”
李秋红讽刺的视线一点缝隙不落地扫在叶灵那张精致动人的小脸蛋上,眸底是妒嫉得发狂的黑光。
这个该死的女人,至今都影响着她
哪怕她缀学了,迟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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