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高明带领下的团队,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成功赶制出了世上第一批肥皂。
因为其中加入了花瓣的汁液,所以独具香味,李高明站在库房外,看着堆成小山似的香皂,他有预感,香皂一定会大卖。
五天的时间,日夜兼程,也不过做出了三百块,他打算先用这三百块香皂试试水,如果市场反响好,需求量大,他自然会加大产生。
那么问题来了,找谁帮他把这些香皂卖出去,他是太子,碍于身份,不可能自己去当街叫卖,最好的办法便是与他人合作。
若是和不熟悉的人合作,对方一定会觊觎他手中的香皂制作秘方,届时又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李高明脑海中灵光一闪,他想到了一个合适人选。
李承乾的舅舅长孙无忌,这个老家伙如今任吏部尚书,行中书令。
相当于宰相之位,权势颇大,更重要的是长孙家控制着全国最大规模的冶铁厂,底蕴雄厚,在其他产业方面也有涉猎。
长安城三成以上的铺子实际上都是长孙家的产业,找自己的亲舅舅合作,总好过与陌生人。
心里打定了主意后,李高明便吩咐玲珑去准备马车,然后赶去长孙家。
而在,东宫庭院中,阿史那落樱静静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切人事物。
而李高明忙着香皂的事情,不可开交,就没去搭理落樱。
落樱越是深入越让她觉得不可思议,她以要加深对太子了解为由,向一些丫鬟打听李高明过去的事情。
一个月前的太子,脾气暴虐,喜怒无常,经常动不动就打骂下人。
给人的感觉很是阴翳,而且堂堂太子,竟然喜欢胡马文化,更是放出马上打出天下的豪言,甚至平日里在东宫明目张胆的穿着突厥人的衣服。
为此没少挨李二的训斥,一个月后,自从太子从假山上跌落后,完全就像换了一个人。
不仅对待下人温和起来,对于那突厥文化更是只字不提,仿佛根本不曾沾染过,下人们也不敢多嘴,生怕李承乾重操旧业,变回原来的模样。
落樱的脸上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浅笑。
更加觉得这一切有趣,她来大唐的目的,可不单单是为了找个夫婿,而是要征服大唐的太子,就像在草原上征服一头性子最烈的宝马。
将来李高明若是登基做了皇帝,那么整个大唐将会成为阿史那部落的囊中之物。
可是,落樱没有想到的是,或许李高明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恶狼。
半个时辰后,李高明坐在马车上差点没被巅吐了,发誓一定要找机会改造一下马车。
下了马车,威严气派的长孙府映入眼前,自有下人前去通禀。
听闻是太子前来,下人们不敢阻拦,便派人前去通知家主,却被告知长孙无忌去了宫里。
少顷,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走了出来,李高明脱口而出:“表哥。”
来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嫡长子,长孙冲。
长孙冲生的一副好皮囊,丰神俊朗,容貌非凡,穿着一件圆领袍,御寒。
长孙冲心思缜密,不会因为李高明是他的表弟便失了应有的礼数,显然是长孙无忌教育他的。
见过礼后,又寒暄了半天,长孙冲才问道:“表弟,你此次来我长孙府,是有什么事吗?”
李高明咧了咧嘴,心道终于说道正题上了。
当即拱手道:“不瞒表哥,我这里有一件大买卖要与表哥合作,不知表哥有没有兴趣。”
当即,李高明便把香皂的事情说了一遍,长孙冲震惊,但也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赚大钱的好机会。
“表弟,你如此做,就不怕有心人弹劾你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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