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在随后的日子里,王凌尽自己最大努力多陪母亲,这一世生养自己的女人。
三日后,王焕将王凌叫到身旁,算是同意王凌的请求,叮嘱一番后,才让王凌离去。
虽然嘴上说立志从军,但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如何从军?去哪里报名?雁门关招不招收自己?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想在边陲之地当兵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你要有个强壮的身体。王焕虽然年龄小了点,自己平日里也有锻炼,身体还算硬朗。
每年雁门关都会在河北之地招收军卒,岚县有十个名额。幸运的是不像上一世考公务员那么艰难,不幸的是和一群成年人竞争,王凌还是有着劣势的。
今年的招兵在一个月之后,意味着王凌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勤加练习。
没有天生异骨,也没有名师指点,家里也拿不出多余的钱财供王凌练武,当兵唯一的优势就是有一颗二十一世纪的头脑,比他们多一点见识罢了!然而这也可能是王凌的劣势:当一名最底层的小兵,谁会在乎你有一颗机灵的头脑。作为将军,还是更喜欢那些听话踏实的士兵。
没有地位,就没有话语权。
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宅男,王凌知道的锻炼身体的方式就是跑步,不停的跑步。经过科学证明,跑步是最有效最实用的减肥方式,当然,此时的王凌不需要减肥,吃的那么差,哪有多余的肥肉。但是,跑步对于一个人的耐力和速度有着显著的提升。
在战场上,跑的快也是一条生存技能!
就这样,王凌坚持了一个月,每天天未亮就开始跑步!鉴于王凌即将参军,这段时间王凌的伙食倒是提高了不少。虽不说有一些荤腥,至少能吃饱了!作为这个时代的人,能吃饱就是很大的追求了。
对于爱子的即将离开,最难受的莫过于王陈氏了,虽然平日里日子艰苦,至少还有爱子陪伴。现如今爱子将要参军,整个家留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如何能够不难受?
望着母亲不舍的面容,王凌一时之间也有一丝不忍,不忍又能如何,该离开的还是要离开,简单的和家人告别后,王凌就孤身往岚县而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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