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计划三更,前两更时间不变,如果有第三更,会是晚上十点。
叶新最近很苦恼。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高二学生来说,没有什么比他这会儿的学习更为重要。
可是,对于叶新来说,学习太简单了,简单得就像人要喝水吃饭,学习对他来说,完全就是本能,像肚子饿了要吃东西一样的本能。
他苦恼的并不是学习,而是他的同桌。
他的同桌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可这个最漂亮的女生,脑袋里却只有一堆稻草,明明每天叶新都看到她用着是自己百倍的精力在学习,但每到考试,这个漂亮的女生总是不及格,没有一门及格。
但让他最苦恼的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喜欢上了这个脑袋里只有稻草的漂亮女生。
这个漂亮女生叫于小草。
很难想像这么个长相漂亮,气质也好的女生居然会有这么土的一个名字。
其实于小草挺聪明,只要不是学校的功课,其他东西基本是一教就会。
所以叶新曾经对于小草说过,她其实就不应该在学校学习这些枯燥的东西,她跟他不一样。
他家里条件不好,所以急迫想要考上所重点大学,拿全额的奖学金,然后毕业找份好工作。
可于小草家里条件很好。他曾经看到过好几次,送于小草来上学的车子不是奔弛,就是宝马,还有凯迪拉克。
男孩子总是对车有着一股女孩不能理解的热情。
开始他还怀疑于小草是不是被哪个富商包养了,毕竟于小草的那张脸蛋确实漂亮,身材也好,一点都不像高中生。
于小草生气地掉着晶莹的眼泪,说开车的是他爸爸的司机时,叶新就立刻意识到,他跟于小草之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除非有一天,有个非常非常有钱的人说叶新是人家的儿子,他们才有可能在一起。
叶新的目标很明确,所以即便他意识到他跟于小草不可能在一起,他也能压抑住心底的悲哀让自己更加努力一些。
他的仍在工厂里当着普工的爸爸妈妈,每天辛苦的从早到晚,所有的希望和期望都在他身上。
可是有一天,于小草突然不来上学了。
他怅惘了半天,刚刚丢下心头那些不舒服的情绪,就在自己的笔记本里发现一张于小草留给他的信。
信上有很多地方都显示着这张纸曾经沾过水,叶新就想着,是不是在写这封信的于小草的眼泪落在这张纸上面。
本来是夏天,他躲在学校操场后面的树林里,即便在树荫下,也热得汗流浃背。可是看完整封信后,叶新忽然觉得,他身上冷得打起寒颤,这一瞬,似乎冬天来了。
那张他曾经想过要珍藏一辈子的信纸掉在地上,他却仿佛是看到一个怪兽,挣扎着起身,跑掉了。
当秦诺像揪着一只小猫一样把叶新带到林小晚面前时,此时的叶新已经跟一个乞丐一样了。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也没有吃饭,若不是还能感觉到渴,恐怕他已经是尸体一具了,事实上,此时的叶新离变成尸体也已不远了。
如果他没碰到秦诺的话。
如果秦诺没把他带过来给林小晚的话。
看到林小晚的第一眼,叶新就觉得很饿很饿,他感觉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饭了。
看到狼吞虎咽,连嚼都不嚼直接往嘴里塞东西的叶新,秦诺顿时觉得自己眼花了。
等叶新再也吞不下一口食物,林小晚的声音才从另一个房里传出来,“秦诺,把他洗干净了。”
叶新脸红起来,此时他才觉得自己身上的味道能够熏死一头大像。
秦诺黑着脸给叶新指洗澡间的方向。
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