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我在外面等你。”
青衫摇晃,青鬼甩都不甩随风,转身走了出去。
随风气得咬牙切齿,暗自发誓出去之后一定要扁他一顿。
小人!实实在在的小人!
粱雨诗看他那愤怒的表情,不禁偷笑,“看你还蛮有活力的嘛。”
随风吃瘪,坐下来道:“不是有活力,是我在这牢房里什么都不能做,快要闲出病来了。”
蹲下来打开饭盒,粱雨诗将酒菜一点点的拿出来。
随风一看,顿时双眼冒道:“啊!我最喜欢的麻辣香虾!我今天要大块朵硕。”
“是,是,没有人和你抢,都是你的。”
辰星看见了有东坡肉,桃花眼笑弯了,道:“我就知道雨诗最心疼我们了。”说着就要伸手去接。
粱雨诗撇嘴,把东坡肉向后拿了拿,道:“你是和尚,和尚不吃肉的。”
随风一听,顿时乐了,哈哈大笑道:“没错!没错!和尚不吃肉,不喝酒,不喜欢女人。和尚,你还是出去吧,我觉得跟你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了。”
辰星伸出手拨弄碎发懊恼道:“我已经不是和尚了,还俗了!还俗了!说多少次了,你们就是不听。”
粱雨诗嘴角绽放出美丽的笑容,也不闹他了,伸出手把肉菜推向两个人,同时拿出了四个碗。
随风和辰星看一眼,都会意的没去问为什么。
那个碗,是留给柳绪的,他们知道。
说句实在话,若是柳绪现在还活着,或许他们三个人会成为好朋友吧。
同是潇洒之人,一萧剑,携手佳人美眷c踏歌长行,随性而居,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自由,就是他们所向往的。
真想看看四个人一起骑着马在草长莺飞的山路上行走的样子。
可惜了。
粱雨诗打开酒坛子,微微一笑道:“来吧,我们干一杯,这酒可是我的珍藏。”
随风与辰星嗅了下,嘴角都勾起了笑。
“陈年酿,桂花酒!的确是好酒。”随风顿时嚷嚷起来。
“你倒是说说,这是多少年的” 粱雨诗翘起鼻子,问他。
随风撇嘴,“我又不是买酒的。”
辰星抓起酒杯闻了闻,轻言浅笑,“三十年的陈酿。”
“好眼力。来,让我们干一杯。”
在四个碗中中都倒上酒,粱雨诗首先转过头去看柳绪的杯子,眼里含着淡淡遗憾道:“若是我们四人,能一起喝一杯该有多好。”
随风端起酒杯道:“他会喝到的。”
“说的也是,他那么喜欢凑热闹,我们这里这么热闹,他怎么会错过。”
辰星高举起杯子,豪爽道:“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我们四人在这样特殊的环境下,能够相识c相知,乃是人间一大快事。若他日,能得以出得困境,天大地大,再与几位,一同干这一杯知己酒。”
“干!”
“干!”
闭上眼睛,仰头喝下那一碗浓郁桂花酒。
闭着眼睛,美好的风景却呈现在了眼前。
那个瞬间,四周的牢笼消失了,风吹草地,蓝天白云,四个人举起杯子,畅快喝酒的样子,忽然乍现在粱雨诗面前。
啊真的是很美好的画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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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雨诗从牢房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青鬼一直都没有进去催促。毕竟这样见面的机会,等到王爷回来就不会有了。
摇摇晃晃的走出牢房,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粱雨诗有些醉醺醺的笑着。脚步啷当前行,嘴里还念念有词。
青鬼跟在她身后,随着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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