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官允许,法庭的大门被打开,令顾小澜大出意料的是,秋扇竟然走了进来!
她怎么会是证人?
秋扇朝顾小澜眨了眨眼睛,用眼神示意她安心。
顾小澜心里的大石,因为她的一个眼神,竟然莫名的落了下来,怪不得秋扇这么长时间没来看她,原来是为了她寻找证据去了。
原来她并没有忘记她的嘱托,还在四处给她奔走,真不愧是她的好姐妹!
秋扇走到证人席站好,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您好,我有证据能够证明给绑匪打款的那张银行卡并不是顾小澜办的。
把证据呈上来。
秋扇将一份鉴定报告书呈上,随即说道:法官大人,银行的那个签字单据复印件,和顾小澜平时签名的复印件,我一并找了京市最具权威的笔迹验证机构做过鉴定,证据里呈现了鉴定报告的详情,报告中指出,虽然两次笔迹极为相像,但是并不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那个小字,顾小澜的习惯是那个勾稍微比银行单据的勾要小一点点,仔细看就会发觉,而且澜字的那个口,顾小澜的习惯要更加方正一些,这些差别不仔细看很容易被忽略,而且我把顾小澜平时很多次签字的笔迹都带来了,都和我说的是一样的,所以,哪怕那个办卡人模仿的再相像,也并不是顾小澜签的!
法官和陪审团听到秋扇的话,都特地戴上眼镜仔细查看每一章签名的细微差别,果然如秋扇所说,顾小澜每次的签名都有这些小习惯,而银行签名的那个,有点不一样。
顾安见情势要反转,急不可耐的打断,法官大人,笔迹而已,很可能就是顾小澜当时故意写的和平时不一样,这不能说明,银行卡不是她办的啊?而且银行不是本人,根本不能办理业务的啊!
肃静!法官再次敲打了下锤子。
顾小澜也有点忧心了,银行不是本人不能办理,这个惯例,真是要治她的死罪!
张海再次说道:法官大人,我请二号证人出庭,来证明我当事人的清白。
竟然还有证人?
法官说道:传二号证人出庭。
秋扇证明完毕,默默地给顾小澜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然后退出了法庭。
这时,一个穿着银行制服的人走了进来,站在证人位置上说道:法官大人,您好,我是京市银行的柜台人员,我叫何明,当年给顾小澜办理银行卡的人就是我。
张海指着顾小澜问何明,二号证人,你仔细辨认一下,当年办理银行卡的人是不是我的当事人?
何明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顾小澜,又说道:法官大人,办卡人并不是被告那位小姐!
你撒谎,你这是给顾小澜做伪证!你一定是收了顾小澜给的好处费!顾安忍不住大声呵斥。
法官不耐烦的再次敲了下锤子,原告,如果你再次不经过允许擅自发言,就离开法庭,不能参与案件的审理。
顾安这才闭口,不敢再乱发言。
法官看向何明,问道:按照银行规定,不是本人不能办理银行卡,既然当时办卡的人,不是顾小澜本人,你为什么还给她办理业务?
何明解释道:这件事发生在六年前,虽然那个办卡的人的容貌,我记得不是很确切,但是,我肯定不是被告,因为我记得,那个办卡人的身高也就一米六左右,而被告的顾小澜小姐,看起来差不多快一米七了,肯定不是一个人,当时办卡的人,我曾经质疑过,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本人,为什么和身份证照片不太一样,当时那个办卡人画了很浓的妆,说,身份证上是不化妆的样子,就看起来很青涩,肯定和她化过妆的样子有差别,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很多,毕竟化妆差别大,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就没多想,以为是她本人了,这是我的失职,给法官大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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