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一瞧,是沈国栋好友潘彦达家十岁的大儿子冬元。
不仅沈国栋和潘彦达是好友,前年潘彦达去世的妻子陆芳与淑英亦是闺中密友,因大人们之间的关系,怡心自出生即认识了冬元,如果说这世上还有谁能对怡心好,那么除了吴妈妈以外,就是冬元。
若是平常,怡心交给冬元抱,吴妈妈是放心的,但是目前的情况不同,大夫交代过,怡心需卧床静养,如果冬元不知轻重,无意中加重怡心伤情怎么办?
吴妈妈不放心,连连摇头,“不好,今天不好,改天吧。”
自从听说淑英姨出事c怡心受伤,冬元早就想去沈家看怡心,无奈父亲潘彦达说他添乱,不让他去沈家,所以才拖到今天见面。
前年冬元没了妈,今儿怡心没了娘,冬元对怡心更添了几分同病相怜的亲近,哪能吴妈妈说不好,他就不抱呢。
冬元不肯,朝怡心敞开怀抱,“你问小妮,看她要不要我抱。”
吴妈妈低头望望埋在她胸口的怡心,那头缠着纱布,小脸蛋煞白煞白的,眼都没睁,人晕着呢,于是,她依旧摇头拒绝,“不成不成,幺妞有伤哩。”
冬元相当固执,“我会很小心的。”
大概觉着吴妈妈不信,他又补了一句,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好怡心,“我抱小妮从来没摔过。”
一老一小僵持间,徐雪妍忽地从车窗里探出头,甜甜脆脆地和冬元打招呼,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冬元哥哥。”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宜西市历史上是边陲重地,夷狄杂居,胡汉通婚,冬元之所以奇秀出众,引人瞩目,大部分得益于他母亲祖上的胡人血统,高鼻深目,棕眸白肤,而他爹恰如其分的汉人血脉又使他不至于完全像个异族人。
这种汉家胡风的混合特质,令他看着特别的赏心悦目,在女孩儿们中间异常受欢迎,甚至幼儿园时期,时常有小女孩为了争抢他打架。
没办法,长得俊的人,天生招人喜欢,人气高。
小孩子尚没有掌握成人的伪装技能,喜欢和好恶可以不分场合地赤裸裸表现出来,徐雪妍对冬元的喜欢是全无遮掩,直白表露。
可惜,她一腔热情注定遇冷。
冬元妈前年去世,冬元小小年纪经历生离死别,对生死的事他注定比一般孩子看得重。
她徐雪妍不是死了猫猫狗狗,而是死了亲爹,这副没心没肺的混账样子,看着真碍眼。
徐雪妍的热情招致冬元的反感,他敷衍地淡淡应了一声便不再理她。
可是,徐雪妍哪能善罢甘休呢,她心里的那个得意一个劲儿往上冒,无他,只因怡心再也不是她爸嘴里的小公主,而是人人唾弃的贱杂种,再也好不起来啦。
她没有像以往那样闪边上去,她嫉妒地c多多少少带点儿挑衅地撅嘴骂一句,“小杂种。”
话不中听,谁的耳朵都不是摆设,冬元一听就怒了,两道好看的眉毛拧得凶煞,“说什么呢你?!”
徐雪妍吓一跳,赶紧解释,“冬元哥哥,你误会了,我说的不是你。”
“人就这几个,你说谁”
车上只有徐雪妍,车下统共他们仨,其他沈家人没到,要是到了人
吴妈妈眼皮乱跳,赶紧把怡心往冬元怀里塞,“好了好了,咱不说了啊,抱着幺妞坐车去吧。”
一来二去,弄醒了怡心。
她迷迷瞪瞪掀起眼皮瞄一眼,便似小树袋熊攀树干般攀住冬元的脖子,吧唧着小嘴,娇憨软哝叫人,“冬冬哥”
几天不见,小妮圆润可爱的脸蛋竟然瘦尖尖的,脸色比裹着的纱布还要白,眼睑下方笼着一层青灰色的淡淡阴影,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