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爱水,也能喝水,所以卓家为了省事,就用一个大铁桶给它装水用,平时水快没了,卓妈就往里加,久而久之,桶底是青苔。
可这又有什么呢?
在小县城大家都是这样喂狗的,正所谓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嘛。
而狗狗对脏物的耐抗力,也比人好,就像那句,狗改不了吃屎。
那怕你养狗养的再精细,再把它当人养,它对屎的兴趣,也是与生俱来,改变不了。
所以等卓佳把水桶提到厨房,再关了水笼头后,许默泪目了。
这个女人果然是蠢,而水桶和狗盆一样脏,他堂堂许默能容许自己下这个口吗?
当然不!????他宁愿饿死,渴死,也不会吃。
牙关紧咬下,他疯狂的开始刨碗柜门,怒气冲天的告诉自己,今儿个,他是一定要告诉臭丫头,他堂堂许默,拒绝肮脏,他要和人一样,用干净的东西吃干净的饭菜。
看到大美的举动,卓佳是真的惊奇了:“你到底要干什么?要打开这个门?”
嗳哟,这是智力进化了?
居然在向她表达,它想要做什么,有意思。
卓佳帮忙把碗柜门拉开,然后下一步,就看到大美,呲牙咧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的叼出一只干净碗。
“我擦,你什么意思?嫌弃你的狗盆脏?”
疯狂愤怒的许默,瞬间眼睛亮了,尼玛啊,累死他了,好在这村姑,还不是蠢到无可救药。
一高兴,许默就下意识开始晃尾巴,等他察觉后,自己又气得半死。
玛的,他是狗啊,狗他玛的就是晃尾巴。
草,这狗曰的老天爷!
劈死他吧。
“我去,你居然也想当一只有追求的狗了,不得了。”卓佳哭笑不得,然后伸手把碗接了过来,心想,这要是让老妈看到,估计得骂死她。
这会儿,在绍玉县的地头上,可是没谁把狗当人来养的。
要不是因为她重生,有过一定的阅历,她还真不想搭理。
不过嘛,她现在到是挺有兴趣,也很想看看大美究竟还能干些什么。
这就像发现了新大陆,让她莫名的有了期待感,心想,这大美要真进化了,到也是好玩的很。
同时,她也想到了若干年后,一条火遍了五湖四海的明星狗碧池。
人家不但有微博,还有若干脑残粉,不但过的比人好,还睥睨众生,堪称狗中的赢家。
“好了,这下你满意了吧。”卓佳眯着眼睛一边打量大美,一边重新把剩饭再热了热,刚想给它放到地上,可回头就见大美,居然直奔餐桌,然后金色的线条一跃,就端端正正的坐到了椅子上。
嗳唷,这是被雷劈了,还是被鞭炮炸到灵魂出窍了。
居然真成了一条有理想,有追求的聪明狗。
哇咔咔,有点意思啊。
“大美,你还真是开窍了啊,居然还想跟人一样,呵呵,行啊,那要不要我再给你拿双筷子啊?”
一脸傲娇的许默,直接开口说废话,可没想到,从狗嘴里跳出来的是:“汪汪!”
草,骨感的现实,再次戳到了他的心尖,无比心碎的告诉他,他玛的,他现在是狗!
拿你妹的筷子,他有手吗?
你这个要死的铲屎官,那壶不开提那壶,尽往他心窝里戳。
朕——————允许你拿筷子来喂朕!
来吧!
卓佳听到它还敢回应,顿时是笑的前仰后合:“不是我疯了,就是你疯了,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不过嘛,你要是真变聪明了也好,更招人喜欢些,给你,赶紧吃吧,今天我是真没力气再跟你折腾了,我好累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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