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的晚饭是和许嘉润一起吃的,他们两个就像是两年前那样,在孤儿院的饭堂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然后各自端着餐盘坐在了以前的“老位置”上。
当然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俩各自掏了钱买了这顿晚饭。
李院长不会拒绝任何一份善意的捐助,可她却断然拒绝了韩晓和许嘉润捐的那些钱。
“等你们俩真有钱了再来吧。”
她是这么说的。
说实话,被人拒绝捐钱这还是头一次。
不过将身上全部的零钱掏出来的韩晓,也只能有些尴尬的将钱全部的收了回去。
许嘉润比谁都清楚韩晓那在奇怪的地方“死要面子”的想法,所以他和之前的十年一样,轻松的几句话就将韩晓的尴尬给消除了。
“阿晓,你看李妈妈对我们的期望多大啊。你可不能辜负她的期望了。”
“我知道啦。知道啦。”
而后他们没说上两句话,就坐下吃晚饭了。
对面吃饭的时候,韩晓才觉得很不习惯的用筷子挑了挑自己盘子里的胡萝卜丝。
食堂十几年都不变的炒三丝里面,一定会放胡萝卜——可韩晓却只喜欢吃里面的茭白和芦笋。
许嘉润看到韩晓懒洋洋的用筷子尖挑着胡萝卜丝的动作,心里就忍不住的想发笑。
直到这时,他才有一种——啊,终于回来了,太好了——的感觉。
几从小和韩晓一起长大的许嘉润,瞧见他那副懒洋洋地样子就知道在想什么。
他将自己尝都没尝一筷子的炒三丝里面的胡萝卜几下挑了干净,然后才将餐盘转了一下,将有炒三丝的那格子摆在了韩晓的前面。
“喏,吃吧。”
觉得自己这么大的人了总归需要矜持一下的。
“多不好啊。”
韩晓话是这么说的,可许嘉润却还是面带笑容的看着韩晓,轻声细语地说:“吃罢,没事的。我不太喜欢吃这个菜,你知道的。”
“恩恩,我知道的啊。所以我也只是这么客气的说一下啦。”
小时候是直接动筷子上,长大了也就矜持了这么一点点的韩晓直接拿起筷子,将那挑完了胡萝卜丝的炒三丝给夹空了去。
听见韩晓这么说,看着他那脸上的笑,许嘉润几乎看呆了去。直到韩晓问了他一声“怎么不吃啊”,他才拿起筷子吃起了饭。
许嘉润无论从哪里来看,都和他的亲爹亲妈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他长得像他的祖母——那个长得容姿动人,眉眼间带着笑,让人看着就能懂得“目眩神迷”这词究竟该用在什么地方上的名门闺秀。
许嘉润他祖母古琼嘉,自小就是生在魔都长在魔都的千金小姐。她便是在最时兴的各种西洋玩儿意里面长大的。
等到许嘉润的祖父许博研到魔都来游学时,第一眼见到双十年华的古琼嘉,就“被迷得三魂六魄都被勾了去”,连他妈妈准备让他相看的那几家姑娘的真人也不要见了,哪怕是和家里闹翻了也要娶她。
两个年轻人闹得轰轰烈烈,这婚最终也是成了。
所谓佳偶天成,天作之合若是女方没有那么早就因为生孩子而香消玉殒,这一段佳话便也真是完美无缺了。
心爱的妻子因为生了儿子而早亡——这种事情论谁摊上都梗着一口气,更许嘉润的亲爹许数川这么多年和许博研的关系一直都不咸不淡,这等父子陌路的情况,一直到了许嘉润被拐走了后到达了顶峰。
可等十六年后,许嘉润被找回来,从小就只给与古琼嘉有几分相似的孙女好脸色看的许博研,却像是要将他这么多年没地儿用的父爱全都用干净了一样,将这个貌似祖母的孙子宠上了天。
不然一个和陌生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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