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云此番来边陲大陆一方面是为了给程风送浑天丹,另一方面,她也很好奇那黄金鹰虎的事情。
不是她贪心,只是那巢穴里面还有一头黄金鹰虎的幼崽,实在是勾人的很,叶初云打算去看看,如果没有机会下手就算了,如果有机会下手,她当然不会白白放弃掉一头拥有灵皇潜力的妖兽。
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虽说她如今已经是灵王境界,灵皇境界就在眼前,也不是那么遥远。不过若是自己不需要,随便卖给别人也能够收获一笔不错的灵璧。
叶初云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世对货币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概念,修炼之人最重要的自然是天材地宝,相对而言,货币也就没有那么重要的。
毕竟就是前世的灵石,虽然说也有促进修炼的作用。但是这个作用远远没有一枚相应等阶的丹药来得药效快还方便。当然像那种极品的灵石除外。
若是遇到极品的灵石,谁也不会想把它换成别的东西。因此这一世的灵璧几乎就是跟灵石一样的东西,不过这样的东西,既能够修炼又能够作为货币的东西还会嫌少?
“小姐,不如就让我们跟你一起去吧。”自从叶初云特地从帝京赶回来跟程风送浑天丹之后,父子两人就执意要认她为主,叶初云没有办法也只好应允。
用程烈的话说的不错,就算是叶初云想要追求更加高的实力,这苍月国毕竟都是她的出生地,在这里都应该留下一些产业,以后若是想要歇歇脚。
苍月国就是她最好的歇脚的地方。
所以她需要人。叶初云想了想,不错,确实是如此,前世她独来独往,以至于被慕容晔杀死了估计都没人知道她已经死了,死的是何其的无辜和郁闷啊。
既然如此,这一世她是不是要换一种不同的方式,她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属于自己的势力。不需要这个势力的每个人都能够大公无私,只需要她成为至高无上的那一个,受到万众的尊敬跟膜拜,这就够了。
以后她想要做什么事情应该也会方便许多。叶初云心里这里想,所以也就顺势收下了程烈跟程风父子,程烈原来成立了一个烈风佣兵团,他的实力跟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这一点叶初云十分相信他。而程风作为少主,作为程烈的儿子,从小也是接手少主的教育。
即便是叶初云不说什么,想必程烈也会把他培养成最为合格的接班人。
“在落凤山脉的深处有两头成年的黄金鹰虎,以你们的实力还是不要去了。我去去就回。”叶初云拒绝了。虽说她此去不一定动手。但是有些时候还是一个人要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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