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早就知道秦默在计算机方面似乎不是“熟练”二字能形容的,但是江校医还是没有预料到秦默那神一样的打字速度。
连续几天的下午,在医务室空闲的时候,江校医都会拿出笔记本,让秦默帮他打论文,或者有时不是论文,而是同旧时校友交流学术问题的邮件,秦默都能以极快的速度完成。
沈卓云这天下午来医务室核对这一阵班级名单的时候,就看到了秦默坐在电脑前心无旁骛的身影。
一般人打惯了中文的五笔或拼音,换了纯英文输入速度都会相应慢下来一点,然而常年敲代码的秦默打起全英论文来没有半点阻滞,指下如飞,按键的力度不轻不重,似乎恰好能按下那一个字符,却又不会发出过大的噪音。寂静的医务室里只能听到这轻微的敲击声,午后的阳光穿透灰尘斑驳的玻璃,在秦默跳动的指尖缱绻,连那专注的眼眸都镀上了一层暖光,竟产生一种奇异的美感。
沈卓云看着秦默有些恍惚:仿佛他触摸的不是键盘,身处的也不是这逼狭的医务室,而是在繁复欧式的礼堂,孤独地弹奏着一曲雨葵。
秦默是不该在这里的,这里会毁了他,这个念头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
“秦默,你的编程是跟谁学的?”沈卓云自然知道秦默枕头里那几张写满了程序的a4纸,虽然他对这方面的知识不甚了解,却并不妨碍他对秦默的学习方面感到惊讶——十六岁的少年,大多都接触过电脑,可有几个会去更深入地接触编程呢?
江校医也探了头过来,显然也是好奇。
“自己学的。”秦默手下不紧不慢地继续打字,“看着书一点点学的。”
“天生感兴趣?”江校医忽然想起,以前看过不少报道,美国十几岁的孩子就能电脑潜入美国国防部,难不成秦默也是这样的天才。
“一半一半。”秦默回答。
“什么一半一半?”沈卓云核对着表格随口问道。
“没什么。”秦默答非所问。
事实上,一半是感兴趣,一半是生活所迫。
说到这个,秦默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感谢秦鸿钧,如果不是他,自己的计算机水准恐怕达不到现在这种地步。
在秦默最初对计算机产生兴趣的时候,是四年前母亲刚刚去世,秦鸿钧整日整夜在外鬼混不着家的时候。
开始时,哪怕秦鸿钧再不着调,再五马六混,也是记得定期给秦默打去生活费的,可在一年以后,秦鸿钧的脑袋里似乎就根本没有秦默这个儿子了,生活费来的越来越不及时,甚至在把苏雯娶进家门之后,他近乎半年没有给过秦默一分钱。
秦鸿钧在母亲在时就跟苏雯混在了一起,甚至母亲尸骨未寒,秦鸿钧就明目张胆在外面跟苏雯置办了一套房子。秦默对这事一直心里有气,不愿意低头伸手,也不愿意去跟爷爷哭诉,没钱就强忍着,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倒不是不想自力更生,可那时年纪小,打工没人要,倒是倒买倒卖过几次小商品,只是城管查的严没能继续。倒是爷爷偶尔会给他零用钱,他就靠着这些钱过活,一分一角都用在刀刃上。
幸亏秦默的学校算是半个贵族学校,学杂费一并计入学费卡,再从中扣钱的,而那学费卡还是母亲在时一次性存进过不小的一笔钱。
那时一个编程论坛的网友给他介绍了一种生意——做外挂。
但凡大型网络游戏,都是有外挂存在的,而卖外挂的人大都是投机者而非编程高手,他们的外挂代码也是在别人手中买回来的,然后他们再卖给大量的游戏玩家谋取利润。
而秦默就开始按照对方的要求编写程序,因为那时外挂已经被封的厉害,所以赚的并不算多,但对于秦默来说却算是一笔足以支撑他继续生活的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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