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下床的第一天,他想走,结果昏倒在门口;第二天,他想走,昏倒了远一点我就看着他一次次昏倒。”ala回忆起那一段时间就越发欣赏权墨。
她是在黑道成长的女人。
见过各种各样极端的人,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为了一个信念,撑着最残破的身体要回去
她欣赏权墨对安歌的爱。
权墨,是她见过最震憾的男人。
见过权墨,她真心觉得身边的那些男人只配称之为杂草而已。
“一直到两周后,他看到新闻,说是席家趁他不在要召开集团大会另选总裁,他要赶回来,因为不能让你一个人在集团大会上面对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商人。”ala说道,“我告诉他,不留来治疗,说不定他会死的,他说,他死要也死在你怀里。”
“”
闻言,安歌浑身颤抖了下,咬住唇,用力地咬了下去,眼泪清洗过苍白的脸庞。
他说,他死也要死在她的怀里。
“我很心疼他,所以给他最重的止痛剂。也就是说,权墨回到你身边的时候,他身上的伤还是很重,只是外面看不出来而已你照顾过他吗?像你这样的女人,应该是只顾着跟他撒娇吧?”
ala是黑暗中成长出来的女人,自然看不起安歌这样柔柔弱弱的人。
“说够没有!”听到这里,权墨再也按捺不住,冷冷地瞪向ala,伸手打开一旁的抽屉,从里边拿出一把黑色手枪,枪口对准了ala。
ala的脸色变了变,有些难堪,“怎么了?这种女人能和你说出结束的话,为别人的性命和你瞎闹,你还舍不得她听两句真话?”
“继续啊。”安歌像是没看到权墨拔出了枪,视线模糊地看向ala,“继续说下去。”
ala看了一眼权墨的枪口,没有说话。
“权墨。”
安歌淡淡地念出他的名字,没有看他。
“”
权墨一把将枪摔到一旁,脸色越发阴冷。
他舍不得刺激安歌。
“你喜欢权墨。”安歌看着ala道,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很明显对吧?”ala毫不否认,坦然地承认,“从白萱的结婚典礼上,我看到权墨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很欣赏这个男人,没想到,我会在希科尔救了他,然后我就更欣赏他了,欣赏他的意志力,欣赏他一身伤痕却仍有优雅的气质,干干净净的,更欣赏他昏沉中叫你名字的深情。”
话是对安歌说的,ala却看着权墨,是最露-骨的告白。
权墨看了看安歌,又瞪向ala,眼神冰冷。
“”
安歌闭了闭眼,眼泪落下。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准的可怕,安歌第一次见到ala就隐隐有着不舒服的感觉,原来一点都不是假的。
嘴唇被她自己咬破,一股血腥味在嘴里弥漫开来,安歌将葡萄放入嘴中,和着血腥咽了下去。
安歌从来不知道,葡萄是这么难吃的水果。
“但他对我没半点感觉,你看到了,他拿枪对我,他不可能这么对你。”ala看着权墨冷漠到极致的目光苦笑一声,五官依然妖艳,“他陪你半夜去吃东西,我都远远地看到了可从来没这么对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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