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一十章 乞求(第1/2页)  全能妖孽神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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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第二批人员就挑选出来了!

    这批门徒虽然实力弱小,但天赋也是不错的!

    秦锋将修炼的任务交给了云霄兄弟四人,这四人在丹神派原本就是除英吉外最强大的,这次更是突破极限,成功晋升到金丹。

    可见,他们四人的天赋还是很强的。当然,之所以这样并不是他们天赋就比英吉强,最主要的是英吉在此之前修炼钻入死胡同,直到不久前在秦锋的指点下这才重新走上正途。

    不过英吉的积累自然还是有作用的,虽然都是同为金丹,但他的实力依旧远在云霄几人之上。

    秦锋还准备让英吉做一些别的事情,所以修炼的事宜就交给云霄他们。

    此刻的秦锋,就一直在家中静修,虽然现在的他声名鹊起,成为地球上的顶级存在。但不知为何,几乎所有人都不敢去和他打交道。

    如此一来,祝倾言的地位就无比重要起来。这让得知信息的祝家气的快要吐血。早知道是这样,当初何必得罪秦锋。

    其实只要一想就知道,随着秦锋实力的提升,离开这里是必然的选择。到时候,祝倾言在丹神派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祝家只是没想到,秦锋的实力提升太快了,这前后还不过两年而已,他就完成了别人一生都无法完成的任务。

    的确,看看地榜就知道了,整个地球上,几十亿的人,能够成就金丹的不过区区上百人而已。而能够踏入元婴的,更是屈指可数。

    这就像一个金字塔,越往上人越少。

    不过好在祝倾言有个弟弟,二人关系还不错,而且也得到了秦锋的认可。所以,最近祝家积极地通过他来和祝倾言沟通,以此来修补关系。

    秦锋知道祝倾言有自己的原则,所以他也懒的去管这些闲事。

    他现在除去修炼外,剩下的就要照看赤炎大鹏鸟。这个小家伙,才出生不过几天而已,一个吃货的名头就烙在了它的头上。

    真正的吃货是不挑食的,只要是能够吃的它永远不会嫌弃。当然,它最喜欢吃的还是带有灵气的东西,比如丹药。

    不过别人吃一颗就能坚持几天,而它吃了一炉还只是当做零食而已。就这样的吃货,秦锋感觉是养不起的。

    好在它有点像骆驼似的,能够自己把能量都储存起来。吃饱一次后能闲几天。才几天而已,它身上的羽毛都已经长出了。

    红彤彤的羽毛覆盖周身,远远看去就如同一团火焰一般。关键是这毛色真是太亮了,看不出一点的暗淡。

    小家伙真是太黏人了,当然它黏的只是秦锋一个人而已。当不熟悉的人接近时,它就会展现出强悍的本性来。就如同农村的四害一般,追着你啄。

    不说别人,就连英吉都差点吃亏。

    吃完一炉丹药,小家伙心满意足地卧在秦锋的脚下,然后将秦锋的脚当然枕头。

    “真是个吃货,在这样下去会被你给吃破产了。对了,是时候给你起个名字了。”秦锋沉吟了一下,伸手抚摸着它的羽毛,说道:“看你这么红彤彤的羽毛,就如同火焰一般,不如就叫你红火吧。”

    嘤嘤嘤!

    小家伙抬头看看秦锋,轻轻地叫了几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当然,它就算抗议秦锋也不会在乎的,一个小家伙那里能够体会这个名字的伟大涵义。

    “少爷……”

    老仆走了进来,恭敬地站在面前。这个老仆人自从成为秦锋的管家后,秦锋就赐给他一粒丹药,而且每次都有仙果可以吃。

    现在的他,身体异常地健康,而且行动如飞,完全不逊色年轻人。兴奋之下,据说老仆又续弦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给他已经结婚的孙子添个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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