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一直傻乎乎地看着遍洞的狼,也不敢多说话,明明知道自己是安全的,心里却一直发毛,洞里的怪味儿,他也不习惯。他发现早上的狼群好像比昨晚多了一倍,而且都是体型像老二那样的巨狼。
他记得这山洞是他找巨型穿山甲族的朋友,专门按照他的要求挖的,高度近二十米,面积估计有四百多平方,总共有三层台阶,每个台阶都可以做狼窝。只是到处都能看到兽皮,骨头,内脏,有些过脏。
不一会儿一匹公狼叼一只山鸡过来,山鸡脖子已经被咬断了,血淋淋的,他恭恭敬敬地放到凌风身旁,然后退到一边。
“赶紧趁热吃。”老二说道。
凌风在心中骂道,吃你妹啊,还趁热吃,这腥不拉几的,怎么下得了口。但是身在狼洞里,不得不低头啊,可不能露出破绽,否则自己就有可能被吃。他拿起山鸡,眼睛一闭,屏住呼吸,狠狠咬了一口,居然撕下一块肉,虽然吃到嘴里,并没有反胃的感觉,但那刺鼻的血腥味,却令他头晕目眩。
“老二,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我们的祖先说,受伤的人类,应该吃熟的,不然伤口会越来越严重。”凌风说道。
“熟的?”老二不解地问。
“是啊,就是放在火上烤。”凌风指了指火堆。
“那怎么好吃,会不新鲜的。”老二头一歪,居然做了个怪异又逗逼的表情。在它的记忆力,大黑的确在跟偷猎者斗争的时候,学会了用火。而且经过一段时间后,狼群也不怕火,虽然群狼刚开始不习惯,慢慢的却感受到火的温暖。自此之后,到严寒季节,洞里一直有点火取暖,主要是为了照顾大黑,因为他身上没长长毛。但大黑从没吃过过火的食物。
凌风心中一万句草泥马狂奔而过,大家种类不一样,对新鲜的理解能一样吗?
“用火烧过后,能消毒,对伤口复原有好处。”凌风解释道。
“随你吧,你喜欢怎么吃都行的。”老二说道。
看来是多想了,凌风顿时觉得轻松多了,便说:“去外面给我找根树棍过来吧!”
他刚说完,一匹强壮的公狼,从洞穴台阶上纵身一跃,飞快的出洞了。凌风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穿的是发臭的黑色兽皮,他闻了闻,皱皱眉头。不一会儿,花花便从一旁叼着一件新衣服过来。
“三年前,你从猎人身上扒的,身上的熊皮脱下来,我给你拿去晒晒,的确很臭。”花花说。
凌风脱了兽皮,便全身,脏得自己都受不了。他突然记得洞口不远处,有条清澈见底的河流。
“我去洗澡。”凌风说。
“不怕伤口恶化吗?”小灰问。
“没事,那水干净,然后我再去找点草药敷上。”凌风想不通,这狼还懂得挺多啊,不过也不难想象,狼群也有生病的时候,千万年来,他们能生存下来,证明有它们的生存之道。
再说,他想起大黑,也就是自己,在森林生活二十年,早已摸索出一些医治方法,不然哪能活这么久,人毕竟还是人,哪像狼只能活十几二十年,大黑已经利用他搞的各种药材,将狼群的寿命延长五年了。这神龙山可是十万年前的原始森林,宝贝估计不会少。
凌风提着山鸡,拿着衣服,光着屁股,准备站起来出去,却发觉身上很痛,走起路来,也一瘸一拐的。
“坐我背上。”老二说道。
凌风坐到老二背上,老二跃下台阶的时候,他差点摔下来,不过很快他就找到感觉了,双手抓着老二脖子上的毛,感觉非常拉风。
一出山洞,一股清新的空气带着花香扑鼻而来,天海市的空气是怪味,这里的空气是香的,是甜的。凌风深呼吸了一口气,顿觉精神清爽了很多,伤口的痛感都减轻了。
这里果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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