兢兢道:“这这我可不知。”
“哦?”高官奇道:“这不合常理吧。”
“其实是我从我同乡一位赵举人手中得到的。”牧云闲道:“这赵举人名为赵友成,他曾做过犬子西席。后来因些缘故离开了我家。这诗,是我从他留下的杂物中找到的。只因一时贪心,印在了书后,厚颜当做赵举人给我那戏的评语,实数不该,不敢欺瞒大人。”
高官越发惊奇了:“你既然说是赵举人的诗,为何不写他的名字?”
牧云闲茫然道:“他留下的纸上写的便是这几人的名字,并非是他啊!”
“你却不知,这诗中的气魄,与赵友成所做诗文别无二致”高官念了几句,还是不愿与牧云闲多说,只道:“可否将那几张纸借我一观?”
牧云闲点头称是。
高官拿到那几张a4纸后,牧云闲就知道,他的计划成功了一半了。
古人都知道,幼童怀抱金砖经过闹市无异于自寻死路,赵友成根基之薄弱,在这些高官贵族眼中,比幼童还弱得多,而他记下的那些诗,价值何止黄金百倍。
往常他被开了金手指般,旁人都不怀疑他为何能做出这些诗,直到牧云闲将他的画皮撕下,那些高官贵族想怎么做,就不是牧云闲所控制的了的。
雇主的想法太过笼统,只是让赵友成得到惩罚,具体怎么做也没个章程。牧云闲的做法,是直接抹去了赵友成的未来。真相被揭露后,任谁都不可能让一个窃贼进入朝堂,封侯拜相了。
牧云闲考虑到这位大人可能对名声动心,私下里帮赵友成掩饰,又悄悄告诉了其他数位达官贵人,他的诗是从赵友成留在他家的几张洁白干净的不似人间之物的纸上抄下来的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他却不知道,他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几张纸,高官看过后,最终呈到了皇帝的案上。皇帝将那用简体宋体字打印的诗文反复读了几遍,怒极反笑:“好一个文贼。”
赵友成还没来得及在小册子红遍京城时接受人们的质疑,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被皇帝锁在地牢中,日日默写,生不如死的过了几年,没抗住,因为一场风寒病故了。
牧云闲回了文家,觉着自己另辟蹊径,已经成功完成了宿主的愿望。但雇主给出的二十年条件,他却不想浪费,正愁着,翻了翻复制到的金手指,有了另一个主意。
赵友成的知识不仅有名家诗文,还有许多数理相关的知识。不用就太可惜了。
当然,牧云闲不会像赵友成似的那样莽撞。他得寻个可以名利双收又不惹人眼的法子。
有个认识的人说过,他是个纯纯的神经病。
身为一个高智商的神经病的优越感让他不愿给身边的庸人太多眼光,所以他一直没有发病的机会。直到有一次
他居然被一个货真价实的神经病给弄死了。
牧云闲从没想过,他死后的人生,会比活着的时候,更加的多姿多彩。
“每个人的人生中难免都有些不如意的地方,你要做的,就是改变我们雇主的人生,让他们满意。”带着眼镜的高中生站在牧云闲面前,一板一眼的说:“不惜任何代价——他们满意后,你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酬劳。”
“比如?”
“他们十分之一的寿命。”高中生推了下眼镜,说:“恕我提醒你一句,你已经死了,如果你拿不到寿命,你就会立刻灰飞烟灭。”
“好吧。”牧云闲沉默了一阵,轻笑:“我答应。”
高中生派给他的第一个任务是个测试任务,相当于考试,如果没有通过考试,牧云闲就要哪来的回哪去,重新去死。
他的第一个雇主是个大富豪——可以当文男主的那种,暂且称他为龙傲天,此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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