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对象,也不是什么知名配角,只是主角成长路上打败的一个小b一ss而已。全文对这个作为小b一ss登场的市丧尸头目的描写也就是‘五级变异丧尸’‘速度变异’之类的,连基本的性格都没有。而且自从感染成丧尸之后,他连生前的记忆都读取不到了不过没事,反正也不会用到。
这么看来他只要站在这里等着主角来刷就好了,就算主角不来他也不用担心一一c,等到时空管理局把对方的灵魂从时空乱流中救出来,这次任务就能圆满完成了,简直不要太轻松!
洛九宫感受了一下脑内的晶核,发现只有两级。不过没关系,现在正是末世爆发的第三个月,二级变异丧尸完全可以在市傲视群尸。按小说时间进度算,离主角过来刷他还有六个月的时间,那么他只要在这六个月内把异能级别提高,成为市一霸就好了。反正丧尸都是谁拳头大谁是老大,只要自己拳头大了,这些丧尸自然而然就会服从自己了。
望着自己未来要收复的战场,洛九宫握了握拳。
‘喀嚓’
看着只用一片腐肉连在自己右手(爪?)上摇摇欲坠的食指,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真心还是脆弱的没眼看。
如果算上上次失败的任务,这正好是他转正后执行的第十个任务,各种能力也都学了一些,只是打个架根本就不在话下。
不过四个月不到,他就和另一个四级变异丧尸的战斗中进化,变成五级丧尸,成功统治了市。
接下来就是等待主角来弄死自己或者原主回来的时光,原著中对这个丧尸的描写是‘穿着破烂的看不出原色的衬衫,和散发着难闻臭味的黑色西装裤。’而他刚传过来的时候,穿的则是t恤和短裤,可见原著中出现的那身衣服是它突破四级产生了一点神智后,根据自己喜好重新换的。
虽然从人类的审美来看还是丑的不要不要的就是了。
为了防止这个世界的穿越客户跑来偷袭,然后发现人设不对。也为了防止原主灵魂回来不记得要换衣服,他干脆就让手下的丧尸去商场里或者从自己身上,扒了十套八套下来,放在自己大本营里,穿坏一套换一套,确保没有任何一一c的危险。
这日,他正坐在大本营里津津有味的玩一台捡到的psp,上面的人物眼看着就要过关了,一阵狂暴嘶哑的丧尸吼叫声便此起彼伏的响起来。紧接着,就感受到另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丧尸气息,虽然没有自己强大,但好歹也有四级,不应该感受不到自己烙下的这一带的所有权。
所以说,这是来踢馆的?
洛九宫兴致缺缺的过关存档,像别的丧尸一样耷拉着两条胳膊,脚下一踏,便离开了房子。
快速跑到那个新来丧尸的地方,他伸出青白的手和尖利的指甲,想着赶快把这个幺蛾子弄死了自己好回去继续玩游戏,却在看见那个浑身包着白光的丧尸时虎躯一震,下意识的就收了九成力。
那个丧尸也完全没有一个四级丧尸该有的水平,即使是这么轻微的攻击也没有避开,反而被他一爪子挠得倒飞了出去,轰隆一声直接撞塌了后面的一面墙。
我把客户挠了
洛九宫不动声色的把自己大逆不道的右手收回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对着艰难站起来的客户大声咆哮,希望对方能知难而退。谁知对方站起来一发声,自己反而懵了。
“嘶,好疼。”
洛九宫内心一片点点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难道是他幻听了么?即使是客户,穿越到了某个生物身上也是必须遵循那个生物的生理特征的,比如鱼不能离开水,狗不能飞,而丧尸是不能说话的。即使他们可以从不同的吼叫中明白对方的意思,但不代表可以直接说出人类的语言。
所以这算不算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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