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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宠c被呵护在掌心中,她值得拥有美好的一切。

    如果她拥有了幸福,就不会再想我了;我只是个垃圾c是个残废,愚笨于我也想不出我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她留恋。

    我发现自己大概真的有自虐倾向,想着咩咩和另外一个男人欢爱的景象我心里就难受得不行,可是我却不能放弃想象这个景象。

    在我的想象中我看不到那个男人的模样,但是我能看到他有一副健康的身躯c有两条修长有力的腿这一点就足以击倒我。我看到他趴在咩咩身上一起一伏的用着力气,我能看见咩咩漂亮的脸和美丽的身体,在那个男人的温柔挑}逗下咩咩的整个身体呈现出漂亮的樱花红色,她紧紧的闭着眼睛,脸蛋儿红扑扑的,微微张着嘴唇,皱着眉头好像有些痛苦,但是听她的声音又完全是幸福。

    我更加坚定的相信,咩咩和除我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都要比现在幸福。

    可是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浑身汗如雨下,如雨下的还有我的眼泪我舍不得离开咩咩,可是我心底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我:放咩咩一条生路,你既然什么都给不了她,为什么要留她在你身边受罪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急,默默马上就要想通了

    c番外默语谁识十七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手上只有一袋子为咩咩买的书:超譯尼采套書iii2冊合集c羅蘭巴特論羅蘭巴特全新修訂版c麥田捕手c沒人寫信給上校c城幫暴力團上下冊cjtkids当然,我又买了一本戀人絮語。台版的设计要比当初我送给咩咩的那本腥红色的恋人絮语要清新许多,玫红和米黄的配合就如同恋人间的态度:有时甜蜜,就像热情的玫红色;但有时也会迟疑,就如同那暧昧的米黄色。

    我现在大概全身笼罩着的就是这种暧昧的米黄色,我知道犹豫不好,但是我总会不自觉的设想自己是咩咩所有不幸的源泉。

    就这样,我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我只是觉得腿疼得厉害,疼得我再也多走不了一步路了。清晨的台北潮湿而阴冷,我“娇贵”的腿不太能适应这样的气候c不太能适应这么长时间的走路,也不太能适应这么久不脱假肢这条腿现在要多麻烦有多麻烦,我一直想要忘记它,可是它却总要时时刻刻提醒着我它的存在,我真的已经烦死它了。

    我继续焦躁的拖着我的腿缓步前行,我偏要和它作对我不希望被它牵着鼻子走。

    走着走着便走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大概是因为天还没有全亮的缘故,这里竟然连晨练的老人都没有一个,空空荡荡,只是远处的湖里的几只野鸭使这里还有一些人间的生气。我输了,实在没有力气再和这条腿较劲了,于是找了一张木椅坐了下来,一边按着腿,一边从袋子里掏出了那本pattisth的jtkids。

    我知道咩咩很喜欢这个像男人一样的pattisth,当我第一次给她听pattisth的歌儿的时候,她就兴奋的告诉我过:她喜欢那个苍凉的声音,她更喜欢她那如诗一般的歌词。

    我固然尊敬pattisth,却没有咩咩那么的崇拜她。

    pattisth是打口岁月里的大熟脸。可是她瘦削c棱角分明c冷酷而傲慢的形象,她雌雄莫辩的声音和台风,无法让我把她和女性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将摇滚乐带入朋克时代c又以自毁气质浓烈的诗性模糊着二者边界的先锋,pattisth比男人更激进c强硬和难搞。她是噪音场中的女战士,是政治上的激进派和行动者,抵抗主义的叫嚣者但她,于我来说,是没有性别的,我无法像欣赏女性那样去欣赏她。

    可是当我翻开这本jtkids看了没几页以后,我就被她的文字和那个我不曾想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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