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擎天向奚留香眨眨眼:“你猜猜。”
“我猜啊,皇上一准早就知道宫锦文那个小子不傻,他要是傻,这旦夕国就没有精明的人。所以我才说,旦夕国盛产妖孽,尤其是旦夕国的皇族,个个妖孽的要命。”
“丫头,你那些古怪的武器,是怎么想出来的?”
奚留香漫不经心:“人家是靠头脑吃饭的,可不是靠姿色吃饭的,秘密,军事秘密。”
宫擎天的眸色深了起来,那些可怕的武器,幸好是落在旦夕国的手中,若是落在其国家的手中,旦夕国危矣。眼前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子,也幸好是他的儿媳妇,否则就太可怕。
“听说你还有几样大杀器,为何不拿出来?”
“您老知道的可真不少,知道了我的身份,还知道宫锦文的事情,认识我的母亲,还知道那些武器,您还知道些什么?”
“我想知道自然就知道,人老了,知道的事情总是多一些。”
奚留香上上下下打量宫擎天,身上穿着一袭蓝色的绸布袍服,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因为是半躺在竹榻之上,身上盖着锦被因此看不见锦被下的宫擎天,还有什么其他能看出身份的东西。
“人老成精,是这个理吗?”
“就算是吧。”
宫擎天伸手从竹榻旁边拿起一个瓷瓶打开,说了这一会的话,他的呼吸又沉重急促起来,脸上带出一抹魔鬼般不正常的嫣红。
奚留香伸手拿过瓷瓶,倒出药丸捏碎在水杯中,搀扶起宫擎天侍候他把药服了下去。
“您老看上去,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身边怎么就没有个人照顾您?”
“是我喜欢清静,想在这里独自停留片刻,你不必担心,在这里,没有人会发现你的。”
“是没有人会发现,还是有人发现了,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呢?”
奚留香用玩味的眼神看着宫擎天,早已经从宫擎天的身上,感觉到那种极具威慑力的气息,阅人无数不是空口白话,她闯荡江湖多年,在世界各地做大活,鼎鼎有名的盗后,什么人没有见过。
能从眼前这个行将就木的老者身上,感受慑人的气息,虽然极淡,但是却也深藏在他的身上,挥之不去。
这样的人,应该是长久身在高位,所谓的“养移气c居移体”,没有长久身为上位者的经历,是不会带给她这种感觉的。下意识中,就感觉面前这位衰弱病重的老者,不是一个地位普通的人,但是她还是没有想到,宫擎天会是皇上。
“要是皇上也和您老一般的和蔼,好说话就好了,似乎满朝文武,包括那些皇子,都对皇上十分的敬畏。”
“何以见得皇上就不好相处,不和蔼呢?”
“我看我那位妖孽的老爹,对谁都不在意,不放在心上,对皇上可毕恭毕敬的,就是背后,提起皇上也是满脸的敬慕之意。能让我老爹这样的人,必定是一位极其不平凡的人。”
“右相只是跟随在皇上身边的太久。”
“有多久?”
“已经超过三十年。”
宫擎天叹息,三十年的岁月,当初他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奚青璧还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不想如今他已经老迈,步入了最后的日子。
想起奚青璧,他心中有感动,三十年如一日的侍奉在他的身边,从无不轨之心,对他的敬重一如当日。
是他亲手把那位曾经旦夕国建安城的神童,一步步推上残酷复杂的朝堂,成为他的心腹,为他夺得储君之位,登基称帝,开辟出一条血路。从一个稚嫩的少年,被他培养成一位权倾朝野的右相,旦夕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对奚青璧,他不是没有一点的忌惮和猜疑,但是三十年来一路走过,奚青璧从未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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