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爱情(第2/3页)  毒哥要混娱乐圈[剑三]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黎的眼睛唰地亮了。

    下一秒就乐极生悲——“咳咳咳咳咳咳!宋凯文你的汤里有骨头!”

    简直不能更二。

    经纪人头疼地去厨房给他拿勺子和酸醋。

    白黎这几天在屋子里活的那是非常的逍遥快活。

    尽管宋凯文明令静止他在小区里关于青天白日蜘蛛侠的流言平息下来之前外出走动。

    苗家长大的孩子天性好动,每天待在同一个地方简直就是在扼杀他们的灵魂!

    他背了两天的拼音字母,成功在第三天学会了使用电脑键盘。

    简直不负他师父老人家对他那句“天资聪颖”的评价。

    然后他的人生就一片豁然开朗了。

    白黎洋洋得意:“你一定没见过能这么快融入现代社会的古人,身为一个跟你们有一千年代沟的人类老子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学会了电冰箱和电视机的使用方法,哦还有这个电脑正在磨合当中但是我已经能聊qq了。”

    宋凯文简直懒得去数他话里的槽点:“我只见过你这么一个古代人而已。”他凑过去看白黎在聊什么,却一眼看到满屏幕夹杂着大量生僻繁体字跟符号的火星文,五雷轰顶地扭过脸,某种程度少年还真的是充分融入了现代社会,“你都在跟人聊什么?”

    白黎:“一个十三岁小妹妹,跟我聊她喜欢的男明星就是那个齐景昊,你认识的。”

    宋凯文干咳了一声,眼神闪烁:“不要不务正业,我不是给你下了个音乐盒吗?有没有听话好好熟悉现代音乐旋律?”记得第一次让白黎开口唱歌,少年一张口就是一段九曲十八弯的高难度苗家民谣。

    好听是很好听可也要让人听得懂啊?!!!

    白黎乖巧点头:“有,我还学会了几首。”

    那种一个调子来来回回唱八遍的口水歌。

    只要记住一部分旋律,就能轻松掌握的既不晦涩也不难唱的流行歌曲。

    宋凯文点点头,正想开口让他唱几句验收成果,忽然腰间手机铃声想起,他转身接了个电话,挂了之后眼睛亮的像是能放光。

    “快去换衣服,电视台有个录播节目要让你上!”

    白黎被他突如其来的欣喜若狂惊到。

    他早就发现,这位经纪人在音乐领域容易出现一种特殊的热情。

    这或许跟他卧室里书桌上堆放的那一大叠涂涂改改的五线谱有关。

    白黎被催促着去整理衣着跟发型,他到今天还是维持着三天前那一束长发拢在脑后的清爽造型,然而宋凯文却让他换上第一天来时就穿着的苗装。

    “这是个选秀节目。你要出场的身份是民族歌手,所以需要穿那套苗装。”

    白黎唯一的优点的大概就是不该废话的时候就不废话。

    所以在他不动声色地穿好那套在任何人看来都跟一团乱麻似的衣服的时候,宋凯文也刚好整理完了自己的形象,收拾好该带的东西,然后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毛呢大衣给他披上。

    虽然白黎真诚地表示自己不怕冷。

    真的。

    打小老子连出个疹子染个风寒都没得过。

    但经纪人先生就是有这种老妈子一样的自觉。

    可以出门了。

    今天白黎跟他的经纪人的行程也很赶,电话里林红咆哮着告诉他们十分钟内到电视台,丝毫不提这会儿正是上班的高峰,c城的车堵到可以塞满整个高架。

    幸好宋凯文的公寓坐落在电视台的不远处,就算是步行只要挑战一下人体极限跑得快一点也能在十分钟内赶到。

    一路上从宋凯文口中得知他所要上的节目的背景细节。

    这是他们这边地方台选秀节目,叫做《新之声》。上节目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