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神女应有恙(第3/4页)  史前十万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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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族周围尤其是北部数万平方公里的沙漠范围!而且是骑兵分散当领队带领着猎手同时向四面八方搜寻,不能留下时间上而导致空间上的空隙。

    最重要的是要快,对方离开一天一夜,以一般人在沙漠中的速度离开不会超过一百公里,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在距神树族并不远的一个隐蔽小部落,只不过族中罕见地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人。

    第一天大家速度最快,完全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刺,斑马的耐力并不是很好,但是时速不错,每小时能达到近七十公里,即使在沙漠上驮着一人五十公里不在话下。

    两小时时间,斑马驮着骑兵来到据营地七八十公里原的地方,而斑马和身边一直跑步前进的猎手就吃不消了。骑兵下马继续,这就是张凡虎的战术,每个骑兵都是最优秀的猎手,他们还是生力军,而斑马与猎队就原地休整,等待着他们骑兵队长们的消息。

    一天时间神树族就把单方向直线距离推到了近两百公里,向北方前进的队伍直达前日才进入的树林。单边两百公里,直径四百公里的一个大圆形,这可是十二万平方公里的沙漠!没有!什么人也没有,只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沙漠c沙丘c隔壁,少量的耐寒植物,还有一些小河c小湖泊等生命之源。

    第三天,所有猎手失望而归。张凡虎阻止了猎手们的行动,因为那已经无用了;智灵也制止了行动,女祭司也劝说。最后是智速和老族长,因为神女病了,而且很严重。

    神树族神女,以前是智灵,现在智灵成了圣女,与神女地位差不多,但是族人们对智灵的尊敬度却要远远高于以前。神树族神女就是原大荒族神女,也就是张凡虎那个“捡来的”神妹,当然也可以说是被女祭司坑过来的,张凡虎闷头接受了。

    张凡虎对神女有些感慨,这的确是一个可怜的姑娘,身患可怕的病症却被无知族人当做“天赋异禀”,她那“手触既烧”让所有人都敬畏无比,甚至她比张凡虎这个数年不发神威的“雷神”更让人敬畏,因为她时不时地要让一些去世的族人升入他们所谓的“天国”。

    神女在四年多前被大荒族当做联姻产物与智速结合,使两族的关系非比寻常,为后来的两族彻底融合创造了基础,也为神树族的强大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另外,神女的那种本领让新归附的部落成员敬畏无比,神女的地位得到充分的肯定,为神树族的稳定人心所向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她那是病。每次增长十余千克,然后沉睡一两个月,一年总要有那么两三次。尤其是神树族进一步扩大之后,虽然神树族并不要求每个去世的族人都需要神女“帮忙”,有的想回到大地怀抱,直接将他们抛尸荒野,数小时之后还有一堆白骨,再过数小时,白骨也被贪婪的斑鬣狗吃掉了。

    神女现在体重相当于一头斑马了,虽然比不上白墨,但是绝对堪比一般三百多千克重的斑马,神树族中有一辆车就是她的床。好在智速是个很重情的人,也可以说他的审美观与张凡虎大不一样,他也经常进入那辆车,两人关系和睦,这让张凡虎大为欣慰,也稍稍减弱了心中的自责感。

    三月前,新加入神树族的枯树族的一个族人一病不治而亡,这在史前太常见了,他在生前听过神树族成员们的描述,于是死后想请神女帮忙。

    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原本对人体进行“焚烧”后昏迷一两个月就会醒转的神女现在还未醒转,而且在十余天前生机居然逐渐消失,心跳减弱,现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老族长与鳄鱼的祭祀又来了,张凡虎看了情况后又望向女祭司,见她同样皱眉摇头之后也只得叹一口气。

    “其实,她的并并不是不可救治!”女祭司看着张凡虎黯淡的目光犹豫了很久终于告诉他了这么一句。

    “什么?要怎么做?”张凡虎两眼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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