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啊?谁还要来试试?”那个踩着人的佣兵得意的抬高了嗓音向周围的围观者喊道。“英雄救美也是需要实力的~”
围观者纷纷窃窃私语,但明显没有一个人想要出头的。虽然那个小女孩长得挺漂亮的,但是这伙佣兵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就从刚才那两个想要出头的人的遭遇就能看出来,别的不说,光是踩着人家头的那个就最少有二阶的实力。
这伙佣兵一共五个人,其他的不说,那个在最前面一脸淫笑的头领怎么也不会比自己的手下差吧。
而在这个小旅店吃饭的不是做小买卖的就是进城赶集的,偶尔有两个佣兵也是那种没什么实力的,去了佣兵聚集的地方会被欺负的角色。所以自然是没有人敢出手了,毕竟有前车之鉴还在地上躺着呢。
只是为首的那个人也太有个性了,一个亮闪闪的大光头,脸上还有一道疤痕,乍一看上去就和阿光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其实这伙人与许杰在刚刚就差一点交锋了,只不过之前他早一步离开了矮人武器店,没有机会见过这伙佣兵。因为他们就是之前在矮人武器店里叫嚣的肯滋团长和他的佣兵团。
“可恶~”那个被踩着脸的佣兵努力地撑起身体想要爬起来,却无奈实力差的太远,自己拼尽全力也才能让对方的脚抬起来一点点,但随即又被重重的压下去。另一个倒在地上的人确实没有一点反应,只不过从他满脸的血迹来看应该是已经晕死过去了。
这场面看的许杰直皱眉,这伙人不但调戏小姑娘,还下这样的狠手,真是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他们的作风。
“呦~~不服是吧?”旁边的一个肯滋佣兵团的小个子佣兵见到被同伴踩在脚下的那个人居然还敢挣扎,顿时不爽了。
自己这肯滋佣兵团在奥普城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二十多号人马有六个实力超过了二阶,在常驻奥普城的佣兵团里也算是相当有实力的了,就连城卫军平时见了自己也是不愿找事的。
他从小就好吃懒做受不了苦,所以在父母死后将家产花光后为了不被饿死就干了佣兵这一行。但是从来没有受过训练的普通人如何能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生存呢,所以抱大腿拍马屁就成了他的生存技能。抛弃同伴临阵脱逃也是家常便饭,所以先后被十几个佣兵团踢了出去,最后在小时候的一个玩伴的引荐下加入了肯滋佣兵团。
按理说他这种什么本事也没有同时又不讲义气的胆小鬼在肯滋佣兵团也呆不久的,但是他的玩伴在肯滋佣兵团的地位高啊。
现在正用脚踩着人家头的那个人就是他的玩伴,实力比较高,在肯滋佣兵团能排得上前三名的,就连肯滋团长也是非常倚重和拉拢的人。
这样一来他虽然没什么实际的用处,但是为了拉拢他的儿时玩伴,肯滋团长也不好讲自己赶走。再说他这个马屁精也是非常的识时务,不光是儿时玩伴和团长,整个肯滋佣兵团所有人的马屁那是拍的啪啪响,弄得所有人都挺喜欢他。当然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肯滋佣兵团的整体素质如何,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而这个马屁精发现自从自己加入了肯滋佣兵团后,身份立刻就不同往日了。之前有几个以前加入过的佣兵团的人对他冷嘲热讽,立刻就被肯滋佣兵团修理了一顿后,在佣兵聚集的会馆旅店里也没有人敢来找自己的事儿了。
认为自己已经是牛逼的肯滋佣兵团的一员了的马屁精,更是把肯滋佣兵团的人当做了亲人一样,尤其是对团长和自己那个儿时玩伴,恨不得认他们当干爹,从此之后马屁拍得更勤了。
就像是今天早上,他跟着团长等人正在佣兵会馆等待任务,没想到听说城里出现了优秀级别的双手剑。团长二话不说就带着一帮弟兄冲了出去,并且第一个到达了传闻中出现优秀级别武器的矮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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