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挂在天上,四周明晃晃的一片,依旧嘈杂得很,但孟韶的心里像是突然被注入了一汪泉水,她下意识后退几步,抬手用袖口拭了拭额头,神态自若地朝他笑笑道:“没事的,可能是刚刚走得急,李公子今日没做营生么?”
李义山将眼神投向银杏树下,回转身温声含笑道:“亏得你上次提醒我,凡事还是留些分寸好,老许四十多了,一大家子要靠他供养,我初来乍到便把别人的饭碗夺了,也属不仁,何况这区区营生于我只是权宜之计。”说完,他朝后甩了下衣袖,下巴则微微抬起,那双清冽灵透的眼神中射出充满自信的光芒,在夏日的晨光中,他就是一个通透的发光体。
像是怕被灼伤似的,孟韶的眼睛从他俊秀温润的脸上快速移到他白皙的脖颈上,那里隐隐有些发亮,像是凝着一滴汗珠,她简直想上前伸手去拭,不得不用力捏着油纸包低低道:“李公子,我先回了,大娘她们还等着我呢。”
“等等!”李义山快速从怀中掏出一张折叠的纸递过来,声音突然有些结巴,“这这是我今日晨起时写的。”
孟韶接过,也不打开,径自笑道:“放心吧,回头我便交给采薇姐,必定不让大娘知道。”
不知是否在日头下站久了,李义山白皙的面孔上泛出一丝微红,望着她喃喃道:“锦儿,有时候我真不敢相信你只有十三岁。”
孟韶没说什么,只是扬扬手中那张纸朝他一笑,然后转身疾步便往回赶,走着走着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凝固起来,脚步也开始变得缓沉。
是的,他说得对,她不像十三岁,采薇娇俏明丽活泼可爱,明明比她还大几个月,可走在街上,别人都以为她要比采薇年长些。曾经他数次提醒她,让她和采薇一般称他义山哥,但她却一直都坚持叫他李公子,他只得随她。这行径在他眼里大概是种执拗古怪吧?太不可爱了。然而他是采薇的义山哥,从来就不是她的,她怕自己叫着叫着会想岔了心思改不了口,索性一开始就不叫。
他五岁诵经书,七岁弄笔砚,父亲去世后师从精通五经的堂叔受经习文,写得一手好文章和一手秀丽的工楷,不论识字与否,都能看出他的字要比那靠卖字混饭吃的老许他们要漂亮得多,再加上他做营生不计较钱财多少,人长得又好,大姑娘小媳妇的都愿意照顾他她哪里是关心老许一家的生计?关她何事?他以为她有这么善么?实在是她在这街坊四邻混久了,知道人心,她担心他,怕他遭人嫉恨。他一介书生,虽比她要大两岁,但这些市井江湖,他未必懂,也无需懂,正如他所说,这营生只是他的权宜之计,他有着无比光明的未来。
走着想着,孟韶只觉得眼睛一晃亮,衣袖突然生生被人一把扯住了,“锦儿!”
是采薇。
藕色的飘逸衣裙配着她那张明丽的脸,在晨光中熠熠生辉,说多动人有多动人,孟韶不禁将眼前的她和刚才那个人的身影在心底快速重叠了一下,如果世间真有“天作之合”的话,那她觉得这两个便是。
孟采薇微微颦眉,“今日买煎饼怎么到这些时辰?很忙么?”
本是一句极平常的问话,不想孟韶突然就脸红了,不知怎的她很厌恶这样的自己,忙压抑住情绪,将一直紧捏在手心的那张纸递过去,“给你的。”
一一一题外话一一一
李义山,即李商隐,字义山,该是大家都熟知的人物,就不多做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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