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物体的建制中,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规律,都有它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没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那么这个物体的建制,就会失衡,就构不成一个物体的建制。我们称之为,事物存在和发展规律的相对论。
在一个社会上也是这样,举个例子,就像买东西,这件简单的事情,有人买,就有人卖就有人生产,就有人销售,就有人去专门从事这个岗位和行业。
这是在社会的建制中,一个物体的自然存在规律,如果没有这条食物的生产发展链,那就不存在社会。
因为社会的组成,人的组成,家庭的组成等都需要一个制约性,来规范它,管理它,如果没有,那么整个社会就失衡,就会出问题。
这是自然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定型,而决定的。很多事情,如果没有水军和火军,如果没有理解,有人不理解,那么就会出问题。那么就不正常了。
就像是,有人专门做好事,有人专门做坏事,所以这个问题出现了,就会有中间的力量,和团体来主持裁判和主持公道。
好的东西,就发扬就宣传就倡导,坏的东西,就要引以为戒,就要小心为上,这个事情,不能这样做。
所以很多事情,看似没有问题,如果剖析的话,还是有很多问题出现的。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伴随着一个新鲜事物的发展和引进,所决定的。
人的思想,才是最终决定,事物发展规律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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