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崖的运气不是太好,最近一直都没有什么大收获,只能勉强混个温饱。
而那尊女神像,至今为止也没哪个冤大头愿意买,最后他只能把这尊木雕的神像,摆放在自己窝棚里。
当然,他并没注意到,每到深夜时分,这尊木质的女神像,就会闪过一丝属于暗色的流光。
拥有阳光的三个月,转瞬便过去了,世界再次归于黑暗。
因为虫界与地球的空间重合,曾经一度导致天无太阳,而那一年被人们称为黑暗元年。
后来两个空间趋于稳定后,世界再次出现阳光,但这样的阳光仅仅会出现在夏季的短短三个月。
等到夏季三个月过去,世界便又是一片黑暗。
幸好,这个时代的普通人类,不止身体素质大幅度上涨,就连夜视能力,也因为常年处于黑暗的环境而进化出来。
黑暗的月份来临,这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危机潜藏在黑暗中,到了黑暗月份,死亡率都是成倍增长。
这是黑暗降临的第十天,天空中日月不明,仍然是不分昼夜。但作为拾荒者的薛崖依然要背着麻袋,前去拾荒。
许许多多拾荒者,会在夏季的三个月存够不少钱,就为了减少在黑暗月份出行的时间。
当然更多的人,则是宁愿把这份钱用到前去光辉之城的路上。
在许多底层人民心中,光辉之城,是一座特别的城市。
那里,被许多人向往着,并被称作人类最后的希望之地。
在那里,人们过的生活就像还处于末世之前,只要愿意工作的人,只要有才能的人,在那里不会愁吃不会愁穿,也不会为了一个窝棚而努力奋斗
街道干净,建筑整洁,和平和互助充斥着那里。
最重要的是,在光辉之城,每一天都有阳光。
人都是有着向光性的,所以一年四季拥有阳光的光辉之城,是多么的令人艳羡,令人向往啊
金胖走的时候,说的那些话,到底是烙印在了他心中。
薛崖望着遥远的南方,他知道那座城市就在更遥远的南方,但恐怕,他用尽一生都无法到达了。
他转身正欲回到自己的窝棚拿麻袋,忽然
——天,亮了。
他睁大眼,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点璀璨到极点纯净而美丽的光芒,仿若浪潮一般,瞬间席卷整个世界。
这抹突如其来的光芒,就像是初生的太阳,温暖而不刺眼,明亮而闪耀。
倏尔之间,竟是把整个世界都照亮了。
他的眼中只剩下了这片光,却没注意到自己身后的黑色女神像,竟然涌动出磅礴的黑色雾气,最后砰的一声爆炸成了碎片。
“砰——”在这样一声巨响之后,薛崖陷入了昏迷。
黑暗十年八月十六日,西域,火城。
“主人”长相冷峻的男子,步伐稳健的走进了位于火城最中心的神秘古堡,单膝跪地。
被他称作主人的是一位长相可爱的少女,约莫在十六七岁左右,火红色的长发,梳成双马尾。一身黑色镶着红色蕾丝边的哥特萝莉装,她面带笑容的问道,“菲斯特,怎么啦,是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吗?!”
“今晨,白光现世后,亡灵族死伤惨重,至少有上百万亡灵丧生。”菲斯特恭恭敬敬的说道。
“嘻嘻”红发少女笑起来的时候,像是红宝石的双眼闪过了漂亮的光华,她拍着手说,“那真是太好了!早就看那些亡灵族不顺眼了,又脏又臭,恶心死了呢!”
红发少女忽然想起什么似得,说道,“不过说来”她嘟嘟嘴,眸光如血,“还是那些满口正义的虚伪家伙更讨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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