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将这些东西准备的很齐全。
文灵的学习能力很快。
宇文璟大概也没想到,他给文灵的一箱里面,有很大一部分都写的是人物游记,以及野外的生存方式。
有的人一辈子只待在一座小镇,有的人却徒手游览山河,看遍江川。
他们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文灵看的入迷了。
便越发想走了。
其实谁也不知道,文灵最羡慕的人不是她家的爹爹,也不是皇兄。
而是她的舅舅安逸侯年时勋。
年时勋跨越过几个国家,让齐国与柔然联盟,一生经历宛若传。
在益郡的时候,白日里文灵去教场和年清醒一同练武,晚上时不时的就会悄悄蹿进舅舅的院子里,听他讲他一路的经历。
那时候年时勋对她说了一句话:“你外公一生震慑边关,你大表哥继承藩王爵位,镇守边疆。那时候你娘也因为原因,不得不嫁给你爹,你三舅舅虽是珺玑,但那也是有他喜欢的成分。可是你二舅舅呢,就喜欢玩儿,喜欢四处结交朋友,听他们来自何方,遇见过谁,经历过什么。那时候,你二舅舅就觉得,自己这一生若是不为自己为齐国做点什么,那就是白瞎活。”
年时勋走过的地方是所有人走过的最远的。
他见过两国开战,血染山河,战士为自己的信仰拼尽全力,夕阳染透了半边天,尸山血海上是战士获胜后含泪的高呼。
也经历过一路坎坷,被人追杀,险境边缘的试探下侥幸而活,但也见过别人不曾见过的风景。
劫后余生下,他狼狈的遇见了如今的柔然王,与之成为至交。
那时文灵羡慕不已。
她是女儿家,爹娘一贯宠她,但是唯一的底线就是不允许她冒险。
但是娘已经开始为她寻了亲事,她一想到自己要和阿姐一样和庄采撷一样,接受这种日复一日的宿命,她心里就生出了一抹茫然感,只是很可惜自己为什么就不是男儿身呢,要是她是男儿身,她就能和皇兄一样四处走了!
那抹冲动,让她血液澎湃,内心极度不安稳,她也想走,走的远一些,去看看她不曾看过的风景。
咕噜一声,腹中传来空荡荡的声音。
文灵低头摸了摸肚子,踹了一脚地上的石子儿,认命的去捡起了地上的野鸡,骂了一句,“死猫宝,改天我一定剪了你的毛,让你大冬天去外面吹凉风!”
默默啃着酱猪蹄子的猫宝打了个抖。
将野鸡拖到溪边,开始给野鸡拔毛。
一开始动作还有些生疏,但是随着佳境越入扒的越发熟练,很快野鸡就被拔的光秃秃的。
“哎,这鸡怎么是黑色的?”
拔完了野鸡,看着黑色的鸡肉,挑眉道,“哎!传说中的乌骨鸡?”
一双杏眸可是半点儿也没有落入困境的难过,反而还有些兴奋。
匕首剖开了野鸡,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里面的东西都扔到了一边。
此时还是正午,日头正大空气有些热,但是因为是在溪边,溪水不停的打上来,反倒是凉快了。
野鸡被清理干净,文灵听到身后传来声音,转过头看见啃完了酱猪肘子的猫宝过来认错,远远的可怜巴巴的看着她,被文灵瞪了一样,只能伏下身子,在另一头的溪边等着。
一边舔着溪水,一边清理自己爪子上的血迹和嘴边的油渍。
文灵肚子咕噜咕噜叫着。
“都是你!你吃就吃了!不知道给我留一个吗!”
猫宝打了个嗝儿,从牙齿缝儿里蹦出一个猪蹄指骨。
文灵磨了磨牙:“真想试试老虎肉好不好吃!”
猫宝眯了眯眼,心虚的别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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