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迁到宫外,平王下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闲散王爷。在宫内住着的时候,他还要时不时去上个早朝,现在,只要他愿意,无诏就可以不用进宫。
睡到上三竿才起是他的一贯作风,这次,他难得起了个大早,麻利地盥洗梳头,却在穿衣上犯了愁。
“爷,您都换了六衣服了。”夜莺打着哈哈,睡眼朦胧地说。
司马朗皱眉打量了一下上的这件衣服,枣红色暗色绣纹长衣,黑色缎染领子和腰带,外加一双青黑色短靴。
“一个大老爷们穿红色,成何体统,又不是成亲,出门会让人看成耍猴的,你什么眼光,挑的衣服一件不如一件。”司马朗将衣服脱下,指责道:“本王信任你,才让你过来参考一下,等本王出门,再睡你的回笼觉就是。”
夜莺委屈地嚷嚷:“是谁昨夜陪你谈心的,要不是我苦口婆心开导你,我能睡这么晚至于起不来吗。”
说罢他拿过司马朗一开始穿的那件衣服:“既然一件不如一件,这件肯定是最合适的,爷不妨再试试?”
司马朗没有动,还在犹豫。
“爷,这是您一搭眼就看上的衣服,我不过是觉得上面的花纹陈旧了些,不是时兴的了,才让您试的后来这几件。不过爷第一眼就喜欢上的,后面有再好看再新的,您都不为所动了,既然是这样,爷,您还是穿上这件您动心的吧。”夜莺撑开衣服说。
司马朗这才把胳膊伸进衣袖里,说:“本王觉得你的牙齿是越来越锋利了,要不要给你磨钝一些。”
“爷又多想了,”夜莺吐吐舌头:“其实爷穿黑色的衣服是最帅最威风的,不过今的场合,不仅要帅,更要温润如玉、亲切随和,这件白色的长衫,用石榴汁调的灰暗了一些,白的不那么扎眼,倒让您平易近人了不少,还衬托的您肤白貌美,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您往街上一走,满大街的姑娘都会成群结队地跟着您走的。”
司马朗不确信地照照镜子,别人给他的评价,一直以来都是面目可憎,让夜莺口是心诚一夸,稍微找回了一点自信,确实,镜子里的那个人,眉目清秀,模样并不赖。
见司马朗嘴角浮起微笑,夜莺又道:“您试穿的那几件衣服,好看是好看,但都绣着蟠纹,彰显着您的地位。可这件不同,除了料子好些,这颜色这样式,和一般书生无二。”
司马朗本来还沾沾自喜,听夜莺这么一说,有些不乐意了:“百无一用是书生,本王虽说没有机会驰骋沙场,也是武功超越,让天下人称绝,你竟然拿我和酸腐的书生相较。”
“爷,夜莺知道您看不起那些文绉绉的人,可是您今天是去向心的人表白,不是去上阵杀敌,您穿的是威武了,却是向明月姐姐耀武扬威呢,你往她面前一站,嘴上不说,明月姐姐也会认为您是在显摆您的地位。她要是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您怎么排场怎么来,可她是个没有娘家自也无任何地位的弃妇,您是气宇轩昂的王爷,是皇亲国戚,她是个再嫁之妇,你们的差距太大了,她肯定会拒绝您的,再往后,她会时时躲着您,你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有这么严重?”司马朗不确信地问。
夜莺笃定地说:“明月姐姐不是慕虚荣攀权附贵之人,您穿着越普通越好,切记,您在她面前,一定要卑微再卑微,千万不能摆您王爷的架子。还有,您的佩剑也不能带了,装饰嘛,就带这根玉笛好了。”
司马朗面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那就这件?”
夜莺摇摇头:“还欠些火候。”
“还是不行?”司马朗有些泄气:“时辰不早了,你快去把本王所有的衣服都拿来,我要挨个试。”
“不是衣服不合适,”夜莺说:“您穿上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明月姐姐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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