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她没控制住自己的手指,点开他的微信头像,发了一条消息过去:“欧巴,我今晚拍的照片是不是特别漂亮”
可惜,一直等到车子开到顾家,甚至到她第二天早上睡醒,她才看到一条半夜五点多的回复,内容如下:“有长进,旗袍那张耐看。”
思思抱着枕头美滋滋的,哈哈,原来他喜欢旗袍那一张,那一张真的很漂亮啦,又古典又靓丽。
思思回复:“欧巴,算你有眼光”
她等了许久,再没有回复,也不急,大清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回味昨晚在婚礼上遇到东方景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每一个舞步,每一个眼角交错的瞬间。
尽管互动实在不多,但思思就是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回味,就连他弯着腰在洗手间外洗手的侧脸,都在心底回味了不下十遍,这才揉着眼睛爬起来洗脸刷牙。
顶着鸡窝头,坐在梳妆台前,一遍一遍的练习描绘眼线。
其实以前她也爱化妆啦,不过小小年纪却很喜欢花烟熏妆,头发也喜欢弄得五颜六色的,对于化淡妆并不在行,但现在她已经丢掉了那些适合画烟熏妆的眼影,慢慢的将自己的脸临摹出清丽脱俗的姿态。
如果是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这几个月来,她在着装品位上的变化是非常大的。
自然也是有人看得出来的,比如顾爸爸顾妈妈,只是他们觉得那是外甥女长大了的缘故,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自然知道怎么打扮自己,所以顾爸爸有一次就给妹妹打电话,就提到这个问题:“思思长大了,也比以前懂事了,早就跟你说要把孩子放在温哥华,什么样的环境自然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顾茜茜思思的母亲不爱听这话:“你的意思,我自己教育不好孩子”
顾爸爸便给妹妹发了一张朝思思的近照,再给她发了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
顾茜茜翻看着手机里的照片不敢置信,这照片上直发飘飘,挂着两个特别好看的耳坠,面容特别干净青春的女孩子是她女儿思思
顾茜茜的脑海里,女儿的形象应该是这样的:头发染成她不能容忍的颜色,做出夸张的造型,特别爱穿乞丐牛仔服,裤子必须破破烂烂与众不同,耳朵上十个耳钉她还嫌弃不够,喜欢另类,劲爆。拉风,没事就跟着一群看着就像是不良少年的身边鬼混,尤其是飙车一族。前几年还爱玩开起来马达震耳欲聋的摩托,这几年迷上各类跑车,车技不怎么样还经常半夜跟着一群人去飙车还不能说她,一说就跟你闹叛逆期,反正是各种让顾茜茜头疼,所以侄子说让她去温哥华读大学他来帮她看着,顾茜茜完全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顾茜茜觉得,她有必要去温哥华亲眼看看,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不是她家蜕变了的女儿。或者等女儿放暑假叫女儿回美国让她看看,毕竟她的工作忙,女儿时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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