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我也有过错不是,主要是我的错。”
“我自幼听闻宋大公子的才名,少不更事么,总是喜欢美好受欢迎的事物。”顶着宋秉程的明显不信的目光,杜妍表面上镇定无比,内心已经是硬着头皮上了,“到了十岁上的时候,便听到有人谈论我将来的婚事,当时我便想,既然要嫁,自然要嫁个最好的。就好像看中一件很漂亮的衣服,既然要裁剪新衣,那总想要最好的,心里喜欢的。”
“至于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没想那么多。”
她组织着措辞,努力使自己看起来诚恳诚实:“我做了许多不好的事,不但得了一个飞扬跋扈不知廉耻的骂名,还叫相府蒙羞。为了这件事吃不好饭,睡不好觉,生了许多的气,也惹得许多人生气,有时候我会想这么做值得吗?但就这么叫我放手,我又不甘心。”
“做了这么多努力难道不应该得到吗?”
“直到这次撞伤了眼睛,就像是一个警告,我才醒悟,我做的一切都是错的,我害了自己,也给别人增添了许多困扰。”
“我不想一错再错。”转头看向宋秉程:“你,应该明白我说什么吧?”
宋秉程一直安静听着,这会儿目光奇异甚至有些诡异地看着她:“你的意思是,我就像一件衣服,被你厌弃了?”
“呃,不能这么说。”杜妍解释道,“说白了,我一直在追求的,并不是你宋大公子,而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那样东西,我没有考虑过你的感受。我的所作所为,都为世俗所不能容,弄坏了眼睛,是咎由自取,如果要宋大公子替我承担这个后果,未免太不公平。”
宋秉程居高临下望着她,忽然间有些啼笑皆非:“竟不知道,杜妍杜七姑娘如此有趣。”
杜妍暗暗翻个白眼:“我也是看宋大公子一看就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不至于跟我这样无知的小丫头计较,才跟你实话实说的。”
她对这个宋秉程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书里没有太多着墨,杜妍只知道,原主嫁给他的前夕,中了药,糊里糊涂地和宋秉程的庶弟宋秉冲,也就是小说男主发生了关系。
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丑事,书里对于宋秉程知道此事后的反应,只有一个词语:脸色铁青。
她猜测是刘氏,或者是忠国公府里那些看不起原主的人做的手脚,毕竟宋秉程是嫡子长孙,又是宗房宗子,他未来的妻子关系重大,原主别说瞎了一只眼,就是没瞎眼,也根本担不起重任,宋秉程娶了她,人生等于毁掉一半。
而宋秉冲一个歌妓生的庶子,当时又正处于韬光养晦之中,平凡普通得扔在人海里都翻不起半个浪花,原主嫁给他简直是绿豆配王八。
谁也不冤枉。
杜妍觉得幕后黑手谁都有可能,也可能是合起伙来促成了这么桩丑事,但宋秉程应该不知情。
其一,他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未婚妻和自己的庶弟有奸情,这个污点将伴随他一身,这顶绿油油的大帽子,哪个男人愿意戴?
他若真要出手,更应该直接把原主弄死。
其二,书中有写到,对于把原主弄得半瞎,宋秉程内心还是愧疚的,这个人美玉公子的名头不是白受的,为人还算正直,心胸也不是很狭隘,很迂腐。
好像现在,她叽里呱啦一堆,还隐晦地把人家比成一件衣服,哪个古代男人愿意听?听完了还仅仅是略微嘲讽一句。
其三么?原主记忆中对他还是有好感的,而书中,他也是少有的接触过女主却并不为其美貌才情疯狂的男人。
所以她之前想了半天,还是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比较好。
他忽然问:“你可知道,你这只眼睛或许医不好了。”
“知道啊。”杜妍摸了摸左眼,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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