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确是二十世纪华语作家中为数不多的顶尖写手。”这句话是方可可自己编的,如有雷同,那么很高兴,我们的想法相同。
张爱玲的小说,语句精炼,故事严禁,人情事故写得流利顺遂,同时又发人深省。
方可可的确是爱极了!所以,近几年,每一年中方可可都会再读一遍张爱玲。
今天,是她今年第一次读张爱玲,也是婚后的首次。
沙发很宽,依照方可可的身材来看,把它当床睡的话应该也不成问题。
司诺哲昨天走了以后就没有回来过,但是之前他的确说了要搬回来住的,为了防止他真的把这句话落实到行动中,方可可心下计议着:“要不,我还是搬到别的房间去住吧,主动把这一间让给他,免得等他回来把我赶走可就不好了。”
方可可到其他房间去看了看,怎么?这几天,有别的人来过么?结婚当天她还看到客房里面有张床的啊,怎么今天却找不到了?
再看看别的房间,本来就是空荡荡的,有钱就是任性。
方可可在没有结婚之前,有一次想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父母曾经以一个女孩在外面住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她强辩说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都当了老师了,又不是小孩,一个人住怎么不方便?
没想到接下来妈妈转变了话题,说:“我和你爸想给你买一辆车子,正在攒钱,你也帮忙攒点吧,别出去住浪费钱了。”
想到父母那么幸苦地供养自己和哥哥上学,现在自己都上班了,他们还张罗着替自己买车子的事情,而她自己却都没有想到要去存钱买,方可可一阵愧疚加感动,就没再提起要搬出去租房子住的事情了。
第一次夜宿司家的时候,她就发现司诺哲一个人住着比他们一家人都大的房子,古语不是说:“米粟万石一羹汤,房屋三千一张床”嘛!
据方可可自己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拥有再多的米啊,菜啊,山珍海味啊,一个人一次还不是只能端着一个碗拿着一双筷子吃饭?拥有再多的房屋c摆件也好,一个人还不是只能在一张床上睡着?
故而,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只能住一个房间,就算设置一个客厅,两室一厅也就够了,司诺哲一个住着这么大的复式楼干什么?
这不是浪费就是犯罪!
无奈,这种“犯罪”是不用坐牢滴!想到司诺哲还是有可能会突然冒回来住,方可可扫兴地回到卧室里的沙发上,决定以后就以此为阵地了。
沉浸在张爱玲制造的民国世界中,时间过得很快,当方可可再次抬起疲惫的眼,拿起放在一旁茶几上的手机看时间的时候,指针已经指向十点半了。
司诺哲还没有冒出来,她有些莫名的欣喜,合上书,起身关了灯,拉紧被子睡去。
和客户谈一项合作案,陪他们吃了饭又去唱歌,十二点都过半了,司诺哲才在回到家。
在楼下就看见家里的灯已经熄灭了,或者,是还没有开,难道方可可不在家?想到这里,司诺哲恨恨地用力按下电梯里的楼层,总觉得今天的电梯上升的特别地慢。
好不容易到了自己所在的六楼,急不可耐下了电梯朝家里跑去。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一种心理,方可可在家最好,不在的话,估计一会儿就会接到连环追命电话,反正司诺哲从开门到上楼走进房间,没有一个动作是轻手轻脚进行的,若不是这房子的质量好,估计被他踩楼梯的脚步声震塌的可能性都有。
而卧室里的方可可,偏偏还一点知觉也没有,正弯着嘴角浅笑,睡的好香。
开灯后看见躺在沙发上熟睡的方可可,司诺哲的眉头即刻皱紧,心里毫无预兆地腾起无名怒火,他想也没想,直接走过去掀了可可身上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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