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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啊,但是完全和林熹微无关。

    林熹微是地地道道的学霸,高三的时候,她直接保送到了国内顶级学府,她连高考都未曾参加。

    也好在她保送了,不然以她现在的能力,想考个好点的学校,除非重读。

    大约是年代太久了些,林熹微关于学生时代没太多印象了,甚至是除了那些还有交集的朋友,她都想不起班上同学的名字,要知道,她从小到大都是班长,高中更是在学生会会长,她在班上甚至是全校,人缘都相当好。

    她大概就是那种双商很高的人类吧,不仅学业优秀,也会做人,不论是谁,她都能交得上朋友。

    这除了天生性格开朗的因素,很大一部分跟家庭关系有关。

    她父母都是地质工作者,常年都不回家,某种意义上,她是个留守儿童,她这人又爱热闹,最缺不得爱,没有亲情,总得有友情啊,所以,朋友一堆。

    记忆里,这一年,似乎和往年没什么不同。

    唔,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那对钻到深山老林里搞地质的父母,在确认她升学成功之后,给她搞出了个二胎弟弟。

    都十八了,突然冒出个弟弟,总会有一种这不是弟弟而是儿子的感觉。

    林熹微孤单惯了,冒出个弟弟还挺喜欢的,而且随着林未熹小朋友越长大越出色越帅腿越长越妖孽越逆天,林熹微甚至有一种念头,要是这真是我儿子就好了。

    她不止一次发表这样的感慨,林未熹小朋友每次都一脸嫌弃:“想得倒挺美!”

    刷完牙洗完脸,林熹微看着镜子里自己那有点婴儿肥的小脸,对这次的重生格外满意。

    人生苦短,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而且能年轻十岁,不要太幸福好嘛!

    虽然这时候她穷了一点c土了一点,但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好咩,姐脸上满满都是青春和胶原蛋白。

    再者,以她的能力,什么状况h一ld不住,不论重生到什么时候,她都能过得很好。

    如是想着,林熹微开心地背起那三十块买的的双肩帆布包,上学去了。

    在熟悉的早点铺,买了豆浆和油条,热乎乎的油条看上去香喷喷的,和滚烫的现磨豆浆配合在一起,简直完美。

    张开嘴,重生后心情超级棒的林熹微狠狠咬了一口美味的油条。

    还没吞下去呢,瞬间就噎住了。

    因为,她又看到了顾晨光。

    而且,十年前的顾晨光,比油条都来得鲜嫩可人。

    看上去,很好吃!

    也,很想吃!

    晋江首发

    林熹微第一次见到顾晨光是在邵斯瑾和吴瑜的世纪婚礼上。

    两位巨星的婚礼,自然办得盛大空前,包了私人岛屿不说,还请了大半个娱乐圈的明星参加。

    林熹微虽不是艺人,但她和邵斯瑾私交甚好,又是亲手捧红吴瑜的王牌经纪人,自然是在婚礼受邀之列,只是她拒绝了当伴娘的提议,只拿着酒杯到处晃,然后笑着和那些大明星大制作大导演聊几句。

    把好友婚礼当成自己拓展交际圈的场合,林熹微自己都觉得自己超级敬业。

    不经意的一个抬眸,伴郎团里那冷酷倨傲的身影突然间闯入眼帘——

    男人端着酒杯站在新郎身边,却半点没有帮新郎挡酒的意思,甚至是,神色间,写满焦躁和不耐烦,和婚礼喜庆的氛围格格不入。

    林熹微瞧着那张脸,莫名的,心跳漏了一拍。

    身为一名经纪人,林熹微对这个圈内的大咖小咖自然门儿清,单单瞄了一眼对方,便认出了他是如今正当红的小鲜肉顾晨光。

    顾晨光颜正c身材好c气质佳c演技更是杠杠的c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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