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勒个去!”旁边围观的人差点被沈铭给弄疯,人家都准备揍他了,他这时候叫停,他又想搞什么把戏?难道他以前是卖狗皮膏药的,光说不练?
沈铭活动了一下筋骨,笑道“打架,我怕把大家给打伤了,伤和气。”
对面三十几人快要崩溃了,这家伙什么意思,不打架,大家互相吐口水?你一张嘴也喷不过三十张啊!
沈铭悠悠地道:“这样好了,这个地方我是第一次来,你们已经呆在这里一段时间了比我熟悉,我也不想欺负人,咱们就玩个游戏,巷战,都会吧?”
这是一种手上拿着一支如同匕首般的彩笔,在互相躲藏追逐中依靠贴身肉博在对手身上画下记号判定输赢的游戏,显然都不陌生。
一听沈铭居然挑战这个,而且是一对三十,大家都觉得,这家伙实在太不知死活了!打架的话,大家真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拥而上,毕竟是人家带自己来地球的,是恩人。
眼见所有人都拿到一只匕首彩笔,沈铭说了声:“开始吧。”拔腿就跑,当其他人抬头时沈铭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三十几个年轻人相顾骇然,要知道,他所站的位置距离最近的建筑也有几十米距离,空地旁,过道走廊,楼梯上全都是不参赛的村民,众目睽睽之下,许多人都是盯着沈铭跑的,只觉得在他往人群中一钻,眼前一花,就怎么也找不到人了。
一位常年带队的年轻人把手一挥,其他人在他的带领下散开,向沈铭跑的方向追去,他们没有注意互相之间的呼应,毕竟是三十对一,如果再集合在一起玩肉博,这脸面可就丢尽了。
所有的观众都知道规矩,他们保持着平静,连目光也没有任何变化,参赛的年轻人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身后,两个围观者已经忍不住要笑出来了。
一个家伙在人群中如同观众一般,饶有兴趣地看着三十几人行去的方向,只有两个人注意到了他,连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中年人都没有注意到所有人的目标就站在自己身边,他甚至在沈铭的要求下侧身让了一让。
只一瞬间工夫,沈铭又消失了,发现他的两个观众忍不住探头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而另一些人则快笑出来了,刚刚还大气凛然的家伙现在正缩头缩脑地顺着墙角和人群空隙向参赛年轻人的身后掩去,他的动作非常灵巧敏捷,低头弯腰地穿梭总是选择最适合的路线,完全没有惊动人群给他让路的情况。
围观者看得很清楚。懒洋洋走在最后,对这样的比赛感觉有些胜之不武而显得心不在焉的六个年轻人在一瞬间就被彩色匕首戳上了背心,太快了,他的速度如同闪电一般,选择的线路极其精确,从忽然暴起在人群中弹射而出干掉一个人开始到第六个人结束,不过三秒钟!
沈铭的身影尾随着参赛年轻人消失在了建筑群中,房间,过道,窗户,楼梯,猎物变成了猎人,一个接一个的参赛者带着致命部位的画痕静静地退出了这场猫捉老鼠般的游戏。
十分钟后,当沈铭笑眯眯地走出来的时候,与他进行比试的三十三个年轻人已经一个不少地站在了场地中间,这一次,他们排好了队列,整齐,庄重,却有些不服的样子。
“其实刚才我如果运用精神探知会赢得更快,只是我想证明这里才是实力的决定因素。”沈铭指了指脑袋说道。
“咝”周围全是倒吸冷气的声音,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家伙居然是这么狠的角色,才十分钟就把自己这边的人都打趴下了,太让人头皮发麻了!
震惊中,全场一片死寂,针落可闻。
“刚才的比试都看清楚了?你们可以骂我卑鄙,骂我无耻,说我是骗子,但是,刚才和我比试的人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因为你们已经死了,死人没有资格指责别人!说话的,是我这样的胜利者,活着的人,才是胜利者!”
“这几天我会天天来教你们需要学的东西,记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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