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3章 弗朗机大方阵(第1/2页)  扛着AK闯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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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狼佣兵团一万五千士兵迅速分成了五个方队,每个方队皆是三千人,这些士兵并非全部都是火枪兵。     每个方阵中央是一千五百长枪兵方阵,两边侧翼是火枪兵组成的护卫线,四个角又是小的火枪兵方阵,每个方阵拥有二百四十名火枪手。     依然是排枪阵,但他们可以以各自的方阵形势独立射击,旗手则安排在长枪兵方阵的中间。     所有的火枪手都没有预定阵位,十分灵活,他们可以上前,以一条长长的战列线的形式射击。     弗朗机大方阵在布阵之初,便已经有规定了三千人方阵占用的空间大小,每个长枪兵与相邻士兵之间的距离为零点六四米,甚至计算出了每个士兵的空间。     长枪兵方阵两侧的护卫火枪手,排成以五名射手为宽度的纵列队形,主战的火枪方队部署在大方阵的四个角,以防备四面的敌人。     这种阵位下,火枪手可以射击骚扰敌军步兵,而长枪兵则构成一座防御堡垒,当敌军骑兵发起冲锋时,可以让火枪射手躲避攻击。     这便是后世鼎鼎大名的弗朗机大方阵。     无疑,经历过欧洲三十年战争的佣兵团长亚瑟,是指挥大方阵的佼佼者。     玛德,一官郑那个奸商,竟然要价二十万两大明银子才让他的船队过那大明海,这简直是敲诈、是抢劫!     亏本团长还帮他们打过荷兰佬,真是不够意思,奸商!佣兵团长亚瑟似乎有自言自语的毛病。     如果是我,估计也会这么干吧!亚瑟自顾自的想,毕竟,谁跟钱过不去呢!     “阿巴贡,大清的文程范在何处?我怎么没有看到?”亚瑟便行军边回头对那胖子说道。     “团长大人,文程范在前方的盛京城中,我们必须击溃这伙儿明军才能见到他。”阿巴贡一脸笑意弯腰对亚瑟说,谦卑是他的座右铭。     “哼,这伙儿无知的野人真是废物,居然连佣金都付不起,便想雇佣伟大的血狼佣兵团!”亚瑟想起便来气,若不是实在没有金币给手下支付薪水,他才不会来这里。     虽然大明很富庶,但大洋四周富庶的地方多了去了,大明的又有一官郑这个奸商把持。     想起这一官郑,亚瑟便又起了火,二人做过几桩生意,又有荷兰人这个共同的敌人,可他的船队过大明海,依然被收取了整整二十万大明银两。     这已经是那大清的文程范支付定金的一半了!     此行一定不能亏本,一定要多多的抢银子,多多的抢奴隶!亚瑟狠狠的心想。     “团长大人,那大明士兵停下了!”胖子阿巴贡眼尖,见状赶紧禀报。     “传令约瑟夫,原地准备战斗!”亚瑟下令。     他的方阵是全步兵方阵,最好的作战方式便是紧密阵型,等待敌人送上门来。     两军相距还有三百步时,刘鸿渐挥手停军。     “常钰,膛线枪准备,先让这群黑鬼听听响儿!”刘鸿渐下令。     常钰随即示意旗官挥动旗语。     砰砰砰——砰砰砰——     两千万岁山千户所士兵率先开枪,三百步的距离是大明前装线膛枪的极限,刘鸿渐此举便是想看看,这些海上强国的装备比之大明如何。     或者是说示威。     大明的排枪方阵全由刘鸿渐训练,只不过是后世史书中提到的最简单的排枪阵,万岁山千户所全部配备的膛线枪,攻击距离也是最远,被安排在明军阵营正中。     千户所射击的正是血狼佣兵团中间的一个三千人方阵。     一阵枪响,佣兵团方阵中央数十人倒地,但方阵却是岿然不动。     “什么?大明军队的火枪竟然能打这么远?”亚瑟眼睛都瞪得直了。     在以往的全部战争中,弗朗机的火枪一直与荷兰佬并驾齐驱,逍遥整个欧巴罗。     弗朗机与荷兰老的火枪一样,都是来复枪(线膛枪),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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