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下那诡异东西的第二个月,当年还很年轻的蓝老爷子突然迎来了一位客人,是自己多年前外出求学时期的同窗。
蓝老爷子当年恋家,又觉得在外打拼太苦,学校念完后就回到了蓝鸟岛,迅速成家立业了,实在没想到这位同窗还能想起自己。
原来同窗这几年做生意挣了点钱,想在天普市鼓捣点事业,刚好记得蓝鸟岛离天普市很近,就来看看蓝老爷子。
俩人喝了点酒,聊了往事,越说越兴起,酒过三巡,同窗突然劝蓝老爷子跟自己一起干。
“你看,我别的地方还有事业,我这边这摊事儿起来了,总得有人看着啊,咱俩是同窗,你帮我看着我最放心。而且天普市离你家这么近,也没什么负担”同窗因为醉酒而绯红的脸上,带着的全是诚意,“于情于理你都该帮我啊!”
条件太好了,基本等于天上掉的馅儿饼。
蓝老爷子自然答应了。
一开始,就是简单的卖些奇怪的药。
什么“三十天快速瘦身胶囊”,什么“七天美白丸”,全是些批号不清,来源不明的药粉药丸。蓝老爷子心里总是不踏实,也再三问过同窗。
可对方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没问题,再加上确实卖的很顺利,钱大把大把入账,蓝老爷子的疑心这才慢慢消除。
生意很快做了起来,从药发展到仪器,从仪器最后做到了手术。
顺利的不可思议,简直一点障碍坎坷都没有。
有天,同窗突然提起要送蓝家孩子去念医学院的事儿。
“虽然现在没问题,可以后要想做的长远,还是要有个真正懂行的自己人,这个苦还是要吃的”
蓝老爷子回家好好的思考了这件事。
蓝青峰和马青云实际上都是自己的孩子,产业已经做这么大了,人手早就不足,这两个孩子早晚都要接手的。
问题是,怎么接手呢?
他分别把两个孩子叫了过来,问了问各自的意思。
蓝青峰极其厌恶念书,又调皮又不成器,想都不想就拒绝了,甚至连去天普市的医院上班的心都没有。
马青云则刚好相反,他极其聪慧,也有天分,更有决心,怎么看都是个可塑之才。
这两个孩子比起来,没名分的“养子”反而更争气。
蓝青峰根本懒得揣测父亲的意思,终日在岛上游手好闲,对哥哥的各种小动作没有丝毫危机意识。
这让黄晓姝看不下去了。
某天下午,她找遍了半个山,才在一棵树下看到了蓝青峰的鞋子,果然这野猴子正在树上打盹。
“你要去念书!”黄晓姝气吼吼的在下面朝他喊。
“我不去,少管我!”蓝青峰睡眠被打搅,心里正烦闷,索性掐了几个树枝丢了下去。
“你不去!前功尽弃!”
“我讨厌念书!”
“必须要去!”黄晓姝和平日里唯唯诺诺的样子大不一样,竟然飞起几脚疯狂踹树,活像个躁狂病人,
蓝青峰这才不甘心的从树上爬了下来。
“你倒是说说,怎么叫前功尽弃啊?”
“你要是不去,就什么都没有了。”黄晓姝的表情非常凝重,“你的愿望就实现不了了,那我也完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青青云是你哥哥。”
“我知道啊。”蓝青峰皱起眉头,心说全岛都知道的事还用你说。
“是是亲哥哥!”
“对啊,我把他当亲哥哥。”
“不是!不是!”黄晓姝简直要发狂了,蓝青峰越看她的脸,便越觉得事情不对劲。
从黄晓姝断断续续的话语里,他似乎明白了很多事既不是玩笑,更不是巧合
百般狐疑的蓝青峰回家后就做了一件错事,那就是一时口快,跑去问蓝老爷子了。
蓝老爷子大惊失色,逼问了蓝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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