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身嵌入地面,在砍进去的时候,还泛起了一些火光。而女人在我这一刀斩断她的右手的时候,竟然楞了片刻,甚至还不哭了,但是很快反应了过来,开始撕心裂肺地一边抱着自己正在喷血的手翻滚着,一边狂吼狂叫。那凄厉的声音在夜晚传了出去,显得格外让人胆寒。
我心里的愤怒还未平息,趁着自己还没有后悔,于是从地上捡起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枪,因为我害怕女人身上还有备用的弹匣。我提着刀朝着边上那些东倒西歪的男人走了过去,我不会杀死他们,但是一定要给这些人留个纪念,好让他们知道,为非作歹的事,其实任何人都有能力去做,只要你做过了,就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我一边走一边甩动着刀身上沾到的血,那群人看到先前我对地包天和那个女人做的事,知道我这次不会再手下留情,纷纷开始求饶。
我一步步靠近,就在我准备给这群人每个人肩膀上砍一刀的时候,身后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山空哥,算了吧
先前我做下的一切罪过,其实也都被大毛看在了眼里。大毛支撑着自己吃力地说出这六个字来,却一下子唤醒了我的理智。于是我站定了脚步,望着眼前这些哭成泪人的男人们,心里突然想到,这些人只不过是走狗罢了,就算真的杀了他们,其实也意义不大,但是断然不能就这么放了他们走。于是我提着刀,朝着其中一个人指着说,你把他们的衣服都脱下了,用衣服把每个人都反绑了,然后我来绑你。
说完我噗通一声就坐在了地上,也不管当时的姿势会不会很难看,我经过今晚这一番折腾,早已疲惫至极,也懒得管这许多了。接着我撤掉了束缚住这群男人的兵马,经过刚才这一幕,想必这些人也不敢逃跑了,果真当我撤掉兵马之后,他们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在我面前跪着,瑟瑟发抖,还主动开始脱下自己的衣服。
很快那个被我命令的男人就一边哭一边绑好了所有人,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了我,接着乖乖地把手自己反扣在背后,然后让我绑住了他。我让兵马在边上看守,以防有人趁机逃脱。地包天腿上有伤,身上也没有枪,所以就算是逃跑,我也能轻松抓住。那个女人断了一只手,还在那儿哭得喊爹喊娘的,我也懒得管她。于是我回到地包天的身边,心里寻思着这还有一会儿才能天亮,医院估计在县城里而县城却距离此地还有不算近的路,如果我扶着大毛去医院的话,恐怕还没走到大毛就会因为伤势过重而死掉,更不要提这些人看我离开之后,也许会逃走之类的,那我先前的努力和我造下的罪业,可就白白浪费了。
我扶起大毛的脖子,让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胸口的弹孔已经没有像起初那样一直在往外涌出鲜血了,可是当我撕开大毛的衣服,发现弹孔周围已经肿起来很大一块,看上去像是感染发炎了似的。
我的父亲是个军人,小时候也常常会跟我说起抗日战场上的事,他曾经告诉过我,当在战场上自己的战友中枪后,除非是当场就死了,否则还是有办法可以挽救的。这取决于子弹打中的位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那颗子弹是不是贯穿了身体。相对来说的话,如果子弹将身体打穿了,那就是纯粹的枪伤,体内没有子弹的残渣,还相对好办一些,可是如果子弹打中了身体之后并没有穿透出来的话,那子弹就会在身体里形成发炎,继而感染,这样就非常容易死人。
于是我轻轻抬起了大毛的身子,伸手到他背后去摸了一下,发现后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弹孔,这就意味着那颗打中他的子弹还残留在他的体内。甚为军人的儿子,我知道这样下去的厉害性,我必须要给他把身体里的子弹取出来,才有可能让大毛支撑到医院里去。可是这个地方看上去就是一个被废弃的小学校,屋子里的东西都是地包天他们到这里来的时候临时才运送过来的东西,那些医疗设备是一定没有的,就算是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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