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哪个世纪,男人的天性其实都是有点贱的。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妓,这话也特么不知道是谁说的,但在某些时候上,其实是相当有道理的。
顿顿都吃大米饭,总有吃够的时候,这时候一碗红烧肉摆在眼前,谁特么能忍住不去吃?可若是顿顿都吃红烧肉,不出三天就特么腻了,回过头想想,嗯,还是米饭离不了。
不过呢,孙悦还是没走成。
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心软,另一方面,他特么不得不承认,他就是怕老婆。
出走三天,也没个理由,这特么真是没法交代了,万一让人家知道自己养了外室,这话可怎么说得出口啊,所以他就琢磨着,无论如何也得想一个能过得去的理由再回去,今天想不到,那就明天再说吧。
托得一天是一天。
于是,三天之后又三天,三天之后又三天,这一拖,就又是九天过去了。
越拖就越心慌,越心慌就越不敢走。
别说什么窝囊不窝囊的,这事儿特么换了谁身上都一样。
孙悦绞尽脑汁的给自己想理由,他甚至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要不我给我自己一刀?
就说路遇刺客,重伤昏迷,被好心人家救起,这么长时间一直在昏迷?
嗯,这个理由相对还是比较完美的。可这操作性有点低呀。
老子虽然上了很多次战场,也越来越像是个将军了,可老子没怎么受过伤啊,我又不是田钦祚那种猛人,扎一刀权当蚊子咬了,这玩意多疼啊。
再说这位置也不好掌握啊,扎腿上?你们家腿伤了会昏迷半个月?
扎肚子上?那特么扎死了怎么办?
可是他实在是想不出别的理由来了,今天,他第十六次暗暗给自己打气,拿着把寸余长的匕首,在肚子上比比划划,开始琢磨着怎么下刀。
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砍翻皮肉不伤脏器,只要包扎及时,不会有什么危险,到时候缠着纱布谁也看不出来他到底什么情况,就说之前昏迷是因为失血过多,也算是一个完美的解释。
暗暗打气道:“孙悦啊,你可是男人,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人在社会混,挨打要立正,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认。”
终于感觉勇气攒的够了,深深的吸了口气,闭着眼就要下刀,猛然间,就听到外面响起急促的敲门声。
好不容易憋的勇气一下子就全泻了。
“妈的,谁啊?”
拎着刀,气冲冲的孙悦就去开门了。
“三大王?”
赵光美自然是知道孙悦住在那的。
“悦哥儿,出事儿了。”
“嗯?出什么事儿了?”
“慕容嫣受伤了。”
“啊?”
孙悦脸都吓得发白了,刀子一扔,也顾不上身份了,拎着赵光美脖领子就吼:“到底怎么回事!”
“一群本地的混混无赖闹事,一开始打了几个外地人,后来不知怎么的越闹越大,变成了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大火并,你爹去阻止,慕容嫣当中保护,伤着了。”
孙悦感觉头发都快立起来了,不由抓着赵光美骂道:“田钦祚呢?韩崇训呢?洛阳城的十万禁军呢?你这个河一南府尹是真拿自己当摆设的么?”
赵光美也怒道:“你麻痹的你还有脸骂我,你特么才是河一南都监,你爹调得了兵么?消息到了我这边,我特么是亲自拿着去了营地才把田钦祚派去,然后马不停蹄的就过来找你,你特娘的如果不是擅离职守,会发生这样的事儿么?”
孙悦一懵,说不出话了。
这里说明一下,北宋操蛋的军事制度,赵匡胤为了地方上分权无所不用其极,地方知府虽然名义上是地方军队的最高领导,但想要调兵,等手续办完黄花菜都凉了。
尤其是洛阳的情况又比别的地方更特殊一些,因为韩崇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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