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六章 今晚请去拿手机(第2/3页)  我的女友是恶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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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高,基本接近于现实。     已经有过无数先例了,就像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一样,大家都知道99.9%的可能性是他杀的,但一样物证被证明有疑问,是真是假说不清,于是这人被放了。     围观群众除了说MMP也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的。     村上繁奈愕然:“以盗窃罪逼他承认杀人吗?这怎么可能!”     “盗窃罪要判几年?”     “数额较少的话,罚款或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话,最高处以十年监禁。”     “杀人罪呢?”     “中山先生的案件吗?这种算是故意杀人罪了,最高可以到死刑,但……”     “但判不了死刑对吗?”     村上繁奈想了想平时新闻上看到的判例,迟疑道:“现在人权运动人士闹得很凶,废除死刑的呼声很高,只杀一个人的话确实判不了死刑……上次杀了两个的都没判,我觉得大概要杀三个人才能判死刑吧?不过判了也未必执行。”     “那依您看法,龟田要是承认杀人的话,会判几年?”     村上繁奈沉吟了一下:“死者只有一名,而且证据不足,他主动承认的话,算是认罪态度良好,有悔改之心,大约会判八到十年吧?我不是律师,说不好的,北原同学。”     北原秀次摇了摇头:“我估计顶多判七年,请个好律师,演技好一点,骗骗法官和陪审团,可能还用不了七年——按最低量刑,杀人罪是五年,比巨额盗窃罪还要少,这个人不傻,知道怎么才对自己最有利。”     杀人和盗窃,对一般人来说都是社会性死亡,都是名誉崩溃成为犯罪分子,那龟田义正只需要考虑自己几年能出来就行了。     村上繁奈当警察,肯定了解一些基础法律知识,至少平时很关心相关新闻,回忆了一下感觉还真没错,不由摇头道:“日本的法律总觉得哪里不太对的感觉……”     两大法系拼起来的四不像,各种水土不服,当然感觉不对,不过北原秀次没纠结这问题,只是把话题重新拉回了正轨:“抓他的现行,抓到了让他自己选,是准备按盗窃罪伏法还是以杀人罪伏法,而且他就是要选盗窃罪,那有杀人嫌疑的情况下,十有八九会从重判罚,十年牢他是坐定了。相反,他供认了杀人罪,钱财反而成了动机,认罪表明有悔过之心的话,用不了十年就能出来。”     北原秀次说完自己的打算,自己都感觉日本法律果然有些无厘头,但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子,一时也改变不了,不过感觉钓鱼执法应该能行——先把凶犯抓起来,到时就看检查官和龟田的律师怎么商量了。     人应该适应环境,不该让环境来适应人,所以,哪怕再荒谬的事也要干!     村上繁奈仍然迟疑不决:“但龟田杀人了啊,他要是真认了盗窃罪怎么办?”     “那他就要准备比杀人多坐几年牢了,而且可以继续追究他的杀人罪,申请补充搜查,把这里每一寸都翻过来,看看能不能再发现线索!”北原秀次无所谓地说道,对他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把罪犯送进牢里就行了,名义什么的无所谓——当一天警察也要好好当,算是不错的人生体验。     但他没勉强村上繁奈的意思,又笑道:“当然,这毕竟是您的案子,您拿主意,怎么处理我都没意见。”     村上繁奈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道:“要是北原你做了警察,就会这么做吗?”     “是的,如果这案子是我的,我就会这么做。”北原秀次肯定地说道,他的性格不喜欢做无用功,要是把一堆疑点交给检查官再被打回来,不如换个罪名把犯人办了。     “要是北原是受害者家属,会认同警方这样办案吗?抱歉,也许我不该这么问的。”村上繁奈好像进入了拷问道德的环节——如果现在能证明龟田杀人了,那他就没机会去盗窃了,而且万一龟田真认了盗窃罪,那中山介信不就白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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