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章犯错的人是谁?求全订!
绿色是属于生命的颜色,也是人类能够感到最舒服的颜色之一。
因为在人类基因记忆当中,绿色意味着食物。
破虏军从纍城出发,一路沿着东胡通往燕国千年的官道,这一路上十分明显的,用肉眼就能感受到生命的觉醒。
从冰霜踏入草原,两个季节,一个眨眼。
最神奇的是一次露宿,安营扎寨时刚刚溶霜的草原还是一片荒芜,露出暗ns看着有些贫瘠丑陋的土地,但是第二天就已经被一片绿色的海洋覆盖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王离曾经嘲笑过王诩总是把羡门景色拿到人间笑谈,现在看来,也许是真的。
平阔的草原变得绿意盎然,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更他们开心的是在草原上纵马狂奔,入眼除了天,就是地,几乎没有树木和任何遮掩物的情况下,纵马驰骋感受着刀子般的寒风刮破连的痛楚时,对于男人来说是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魔力。
不过辽阔平坦也有坏处,就是没有什么地标参照物可以确定方位,有时候纵马跑的太开心,就容易偏离轨道,甚至容易在原地打转。
尤其是对李信这种家族遗传方向感不算强的人。
好在有王诩给他的指南针,能够让他随时保证方向。
李信与王离是兵分两路的,王离和慕容竭负责走官道,沿途收集东胡部落的难民,目标是乌桓山,而李信则带着人沿着东胡和肃慎边界道路向着鲜卑山的方向走,主要负责的就是探查肃慎和其他原始部落的情况。
不过走了可能近千里,从苍茫一色的冻土,一直走到绿草遍地,李信除了在一些山洞里抓了几百个野人之外,并没有太大的收获,东胡人,肃慎人的部落影子都没有看到。
抓到的这些野人,长相也跟辽东的野人有很大的区别,就是他们的体毛比较多,像是没进化好的山魈,长相也有点相似,而且不通人理,在发现李信没有杀了他们之后,就大大咧咧的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可以说是很淳朴了。
而且经过长时间的相处,虽然这些野人还没有学会说话,但是已经能大概够理解李信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于是他们就自发的成为了当地的导游。
最终将李信带出了平阔的草原地区,看到了连绵不绝刚刚冒出新芽的榆树。
这说明,他们已经走进了草原与森林的过渡地带,按照王诩的叮嘱,说明他们再往前面走几百里,遇到的天气就会骤变,说不定此地开春,彼岸还在飘霜,让他们一定不要擅自因为感觉天气暖就减少保暖,以免到时候寒气入身重病。
草原上没有草,自然也就没了畜牧,但是森林中即便没有树叶,依旧也会有各种动物的。
破虏军是一个习惯性打猎的队伍。
于是李信带着破虏军在这片森林中,沉迷打猎和帮着王诩收集各种他想要的动植物样本。
直到王离带着人来与他兵合一处。
看着李信在一条河边建筑了一个巨大的羊圈,里面装满了从林中抓来的梅花鹿,马鹿,黄羊,斑羚等动物,还有一个小一点的,里面装着狼,猞猁,老虎还有熊等猛兽崽子,还建立了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各种被扒光翅膀羽毛的鸟类,除了眼熟的丹顶鹤之外,还有一种长得像大型山鸡的怪鸟,名为大鸨。
“人没抓到多少,拿这些牲畜充数?”王离参观了三个大型动物园之后对着李信笑道。
李信笑着摇摇头“选了几十对幼崽给大帝送回去了,不过这些都是鱼饵。”
王离抱着一只瑟瑟发抖小猫般的猞猁,满脸欢喜“鱼饵?你想把这边的猎物都抓光,让肃慎东胡人自己送上门?”
“论起捕猎我们或许不如他们,但是咱们有各种工具啊,你是不知道这边的老虎和狼是一样成群的,而且狼群数量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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