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香这个东西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大唐亦不例外,只不过在大唐这东西还真就是‘熏’出来的。
如果想要让一个人身上有香气,那就要从小服食各种花的花瓣,并且不吃主食,而且单这样还不行,还要每天都用大量的花瓣来洗澡,力求将一个人从里到外全都用花的汁液浸透为止。
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没有人会喜欢,就无肉不欢的作者菌来说,不用从小到大一直吃花瓣那种苦了吧唧的东西,就是吃三天的大白菜都受不了。
所以能作到这一点的,无一不是名人,比如李承乾的那个称心,还有大清的香妃,当然,这两位也有可能不是自愿的,不过现在他们的骨头估计都烂没了,死无对证之下,大家就不要再纠结了。
……
书归正传,李慕云和公孙兰一同来到西市,才刚刚从马车上下来,立刻就引起了一阵不小少的骚动,不为其它,只因那一阵淡淡的幽香。
李慕云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公孙兰:“我刚刚就说让你少弄一些在身上就好,你说你干什么弄那么多,这下好成花魁了吧!”
“要你管!”公孙兰还瞪了一眼李慕云,俏脸微微一红。
如果不是刚刚马车在路上颠的那一下,她最多也就只会往袖子上滴四滴,可是好死不死马车就在关键时刻晃了那么一下,没有准备的公孙兰一个哆嗦,竟然弄湿了半个衣袖。
结果车里满是那种特殊的幽香不说,她的身上也全都是那种味道,走到哪里就把周围的目光吸引到哪里,按照李慕云那家伙的说法,就跟青楼里的花魁出行似的。
不过李慕云虽然被瞪了,但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耸了耸肩,对着小丫头慕雨招了招手:“走了,咱们去买东西。”
“是少爷!”慕雨在早上的时候已经被李慕云的香水所征服,闻言立刻乖乖跟在了他的身后,向着西市里面走去。
这小丫头能在教坊司长大,足以证明她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傻,什么人对她好,什么人对她不好,这丫头心里一清二楚。
所以别看李慕云一直在对她指手划脚,但这丫头却能从他的眼睛中看出来,这位‘少爷’并没有看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反而有看重的意思,否则他完全可以找那些仆妇来干这些无所谓的事情。
正是因为这样,小丫头才会一心一意的跟在李慕云的身后,片刻也不敢轻离,生怕这位‘少爷’有什么事情。
公孙兰就那么看着李慕云带着小丫头离开,气的狠狠一跺脚,想了想之后追上去:“李慕云,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难道皇后过生日你就想靠这东西当寿礼?”
“难道不可以么?”李慕云反问道。
“呵……”公孙兰打了个哈哈,有些鄙夷的说道:“你真当皇后娘娘用不起熏香?”
“能不能用得起是皇后的事情,送不送礼物是我的事情,再说皇后娘娘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我就是拿个金山出来估计也没多大用处,还不如动动心思,至少这也算是有诚意不是。”李慕云一边四下梭巡着,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与公孙兰聊天。
“那难道你不觉得你这东西太便宜了么?几斤‘闷倒驴’,外加一点花瓣,全部加在一起不足五十文的成本。”公孙兰此时已经把李慕云当成了天下第一抠,不,应该说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要知道,就算是去乡下地主老财那里祝寿也需要带三五贯钱的礼物,可眼前这位到好,拿着五十文钱的东西就敢去给皇后贺寿,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这样的事情也能干得出来。
然而,公孙兰明显高估了李慕云的小气,只见这货就在说话的功夫已经走近了一个路边的小摊子,从地上拿起一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瓷瓶问道:“老板,这个多少钱?”
“这位公子,您要拿走的话,给两文就行!”摆摊的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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