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房产纠葛(第1/2页)  刑与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是啊。”袁友冲说:“咱们不知道他是受了什么刺激而行凶,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再次杀人,什么时候动手,所以,必须得尽快将他缉拿归案。”     “如果是反社会杀人,”于辰皱眉:“那他应该应该持续性行凶才对啊……”     “你傻么?”袁友冲翻个白眼:“他就自己一个人,加害受害者娄萱,刺伤了见义勇为的年轻人,边上的围观群众还会出于畏惧而不敢轻举妄动。”     “但他真要持续行凶,被盯上的几个躲不了的围观群众为了活命,肯定得豁出一切把他给控制起来。歹徒显然不想把自己也给搭进去,才不会干这种傻事。”     “不管怎么说,咱们得做好最坏的打算。”景淑君道:“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把这家伙给抓住,同时还得汇报上去,请上级加强治安巡逻力度。”     ……     一小时后,例会召开。     个别刑警回到分局会议室汇报工作,但更多的,则是利用对讲机参与会议,好在会议结束,分工完成后直接投入工作,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往返路途中。     会议结束后,他们得到了条重要线索。     娄萱与她男朋友,或者说前男友常振波,于三年前谈婚论嫁买房。     两人谈了已有数年,大一便开始谈,感情稳定,相当恩爱,双方父母对这桩婚事儿也相当满意,唯一的问题在于,男方父母前不久刚买了一间商铺,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承担房子首付。     双方家长协商后决定,首付由女方家庭承担,男方家庭负责购置家具及十年房贷。     没办法,新安房价极高,因此,娄萱及父母已经将所有积蓄都掏了出来,后续每月万把块钱的按揭款,以娄萱及常振波的收入倒勉强可以承担,但压力会极大,更别说婚后生育抚养小孩了。     因此,女方父母便希望男方家庭能先帮还十年房贷,度过这段时期,也好让夫妻俩存点积蓄,再自行还贷。     常振波的爸妈倒也很干脆的同意了,毕竟都是为子女做考虑嘛。     但他们有个条件,房产证上得写常振波的名字。     他们的意思,十年房贷,总计一百二十多万,已经超过首付不少了,因此,干脆就当向女方及其家庭借钱付的首付,这按揭还款的钱就当是还给女方家庭了,让娄萱和常振波每月收入抽成一部分出来给娄萱的父母就是。     娄萱父母想了想,还以为亲家觉得让女方出首付面子上过不去,反正房子都是他们俩的,写谁的名字都一样,领了证都算共同财产,就算以后出了什么什么意外,自己女儿也不会吃亏,便同意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这会儿还没领证呢……     买房后头三个月,倒一切正常,但三月后,娄萱和常振波就子女问题闹了矛盾——娄萱并不同意婚后辞职安心相夫教子,而常振波这直男则觉得娄萱有义务为家庭和孩子在事业上做出牺牲。     以此为导火索,矛盾越来越大,因此,领证的事儿一直往后延,直到去年年中,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分手。     问题来了——房子怎么办?     常振波声称房子是自己的,首付款只是管娄萱和她父母借的钱,自己愿意偿还这笔债务还。     可那会儿,房价已经涨了五成还多,而且肯定还会再涨,且首付款共计七十六万四千元统统都是女方出的,但常振波声称只借了三十万,还提供自己及家庭的银行流水、存款,想以此证明自己绝对有能力供这套房。     女方自然不同意,在法庭上闹得不可开交,后来还是女方做出了让步,房子不要了,利息也不提了,把首付还给她即可。     然而,许多纠纷中,一方退步,不但不能息事宁人,反而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比如,常振波一方面决不让步,坚称自己只借了三十万,另一方面,又说现在没钱,先还个零头,以后有钱了慢慢还。     至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