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吗?他还真就不怕,先不说有周影这个坚实后盾,就单从法律观点来说,这件事也没有错。
这就好比是甲乙两个人,甲出于某种目的陷害乙,到处散布乙的各种谣言以及**,让乙的身心受到严重损害。
这时候如果乙无法承受甲的恶意名誉侵犯,结果自杀身亡了,你说甲的责任大不大?这不仅要给予经济赔偿,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东岭电视台现在就是这个甲,而五位受害学生就是乙。法律规定根本名誉侵犯的影响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决定。
如今东岭省电视台,对于五位受害学生的名誉侵犯影响力度那是非常大的,大到自己触犯了刑事责任!
谁规定的你电视台犯法,法律就管不了你了?
正是因为这些,凌正道不怕得罪任何人。当然还是那句话,敢这么干的,除了凌正道也没有谁了!
要知道即便是他占了理,到最后他这个县城小干部,恐怕也不会好过的。为了五个微不足道的穷学生,明智的人是不会干这种事的。
可是对于凌正道来说,即便是自己不要这个副处级的官了,他也要把这件事做下去。
第一点,自然是出于良知对五位受害学生讨回一个公道。而第二点,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一直都发生在凌正道自己身上,当初林薇薇不就是这样被人侵犯了名誉权的吗?
再次面对类似的事情,虽然凌正道无法再为林薇薇讨回一个公道,但是他相信如果有在天之灵的话,亡妻林薇薇会对自己今天所做的事情而感到欣慰的。
对于曾秘书长来说,这份商讨协议书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政府和电视台是不会为了几个学生的所谓名誉权,去做这样的事情的。
商讨协议书上还有第三条,那就是对名誉侵犯的经济补偿,每位受害学生赔偿五十万。
这样的名誉侵犯赔偿,看起来也是有些高了,但是对凌正道来说,五十万一点儿也不高!你都快逼的人自杀了,赔五十万多吗?一点也不多!
凌正道的商讨协议书,虽然处处都带着狮子大张口的味道,可是有一点却很特殊,那就是整份商讨协议书上,都没有他自己的名字。
这也就是说,他没有打算为自己维护什么权益,为的只是五个受害学生。
曾秘书长看完商讨协议书的内容,忍不住又抬头看了一眼凌正道,心想这是哪来的一个二竿子,真以为有周大小姐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凌正道这么有底气,的确是有撑腰的依靠,不过为他撑腰的不是周影,而且国家的法律!
这样的想法,可不是一个在官场上行走已如的人,应该有的想法。
法律的确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很多时候,法律只是权力的工具,凌正道不是不懂这个道理。但是这一次他是铁了心,要用法律触碰权力!
“柏书记你也看一下吧,我觉得这商讨协议书的商讨意义不大。”
曾秘书长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看着凌正道说的,他这是在告诉凌正道,你的这样要求是绝对不可能被同意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