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的惨叫声越来越凄厉,身体不停地挣扎,极度痛苦。
“刀疤,长痛不如短痛,杀了他,让他解脱。”金四爷喝道。
“救命……”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艾格朝我们伸出右手,卑微地喊道。看到这一幕,我只觉得心中一堵,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放弃队友,这是一件多么令人不齿的事情,可就发生在我眼前,二十四号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施救。这诡异的攻击,如鬼魅一般,让人找不到
攻击者,把所有人都震慑在了原地,不敢往前一步。艾格的挣扎越来越弱,先是腿部不能动弹,接着是腰部无法动弹,仿佛有什么东西把他缠绕了起来。更诡异的是,艾格的整个身子竟然在慢慢移动,朝着人门深处移动,离我们越来越远。忍受不住痛苦的
艾格,慢慢地失去了求生希望,开始朝我们恳求:“杀了我……”说时迟那时快,艾格求死的话刚落音,刀疤就一声大吼,快速拔枪,朝前冲去。在往前冲的同时,刀疤果断开枪,对着艾格扣动扳机,手枪里的十发子弹一口气被刀疤给打光了。打光子弹后,刀疤快速
更换弹匣,手起枪响,再次扣动扳机,一口气把第二个弹匣也打光了。手枪,为美军制式军用手枪,曾获得过“世界第一手枪”的美誉。该枪发射9毫米巴拉贝鲁姆弹,全长217毫米,空枪重0.96千克,初速333.7米/秒,有效射程50米。以精度高,耐用,威力大等各项
指数而闻名世界,被此枪击中,非死即残。然而,艾格没有死,不仅没有死,反而痛苦程度还降低了不少。原来,刀疤的子弹并没有打中艾格,而是疯狂地射在了艾格周边的石砖上。显然,刀疤开枪不是要杀艾格,而是想救艾格。好一个刀疤,重
情重义,是一个值得跟随的好领队,也是一个值得交往的铁骨男人。
“刀疤,你不要命了!”金四爷再次一声暴喝,想制止刀疤。
“别他娘的嚷嚷,想办法救人。”洪胖子朝着金四爷大吼一声,把他的声音给压了下去。同时,洪胖子也不闲着,挥舞着黑铁棍,朝着艾格的方向冲去。就在洪胖子往前冲的那一刻,另外一个灰色的身影也启动了,他手持猎刀,如幽灵般朝着艾格方向扑了过去。是冷邪,幽灵兵王,他也加入
了战场。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我心中不再添堵,欣慰一笑,也抓起5,加入了战场。
就算我们失败,就算我们丢命在此,我也会为今天的举动而感到自豪。
因为,我们是男人,热血的男人,而不是懦夫,见死不救的懦夫。
如果我们今天任由艾格死去,那我们就不配继续走下去,不配去探寻终极秘密。
“你们疯了,你们都疯了,你们知道这样做会害死所有人吗?”金四爷在身后怒骂道。从客观和理性的角度考虑,金四爷的担心和做法,并无问题。舍弃艾格一个人,保全队伍二十四人,如果是买卖的话,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但是,生命不是买卖,我们也不是金四爷,没有他那么老谋
深算,也没有他那么冷血淡定。
随着刀疤的两弹匣子弹射出,头顶的“夜明珠”爆闪起来,仿佛被我们惹怒了一样。艾格见我们上前施救,求生欲望当即再次燃起,疯狂挣扎,拼劲全力地朝我们喊道:“小心脚下,这东西会变色。”话刚落音,冲在最前面的刀疤再次开枪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射向艾格,而是朝自己的脚底石砖射了过去。又是一弹匣子弹,手枪近距离射击,足以把任何动物打得稀烂。这一举动,应该是刀疤发现
了危险,想通过射击来摆脱危险。
然而,刀疤失败了,诡异攻击再次出现。只见刀疤的右手臂突然抖动起来,随即手中的手枪掉落在地。失去手枪的刀疤大喝一声,左手掏出多功能刺刀,反手快速地朝右手臂旁边刺去。这一刀,在离刀疤右手臂四五个厘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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