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自己,就升级成为有趣又成熟又有才华的高配版。最最不能忍受的是,这样的韩觉,与她无关了。
她虽然是演员,但也是能唱歌的,谈了两年恋爱,韩觉说要帮她写歌,结果写的都是狗屎。现在能把歌写好了,她却拿不到了。
能体贴人,逗人开心了,她却享受不到一丝一毫了。
这不成了帮别的女人调教男朋友了么???
特别是,那个摘了果子的女人是一个进了圈就什么都拥有了的傻子。
现在的翁楠希,千里迢迢飞来美利坚,只是想把属于她的给拿回来罢了。
……
一整个晚上,翁楠希在床上预想一万种第二天会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想着想着什么时候睡着过去也不记得了。
被翁遥吵醒的时候已经大概十点了。
她起来洗了个澡,打算精神饱满地去见韩觉。
即便外面有些冷,她还是换上了一件颜色为柠檬黄的风衣。她曾经穿着这件风衣和韩觉去旅了游,韩觉夸她漂亮,还说他喜欢这个颜色。然后她第二天就换了另一个颜色的外套。
因为当时旅游留下的照片她还给了韩觉,现在的她只能按照记忆去还原当时的样子。
翁楠希抚着褶皱,看着镜子前的自己,不断和记忆中那天的自己进行对比。
打扮地美美地之后,她们就要准备去见韩觉了。据说明天是美利坚版的《歌手》录制的日子,今天韩觉肯定是在酒店了。
“姐,怎么样让一个男人喜欢自己啊?”翁遥吃着沙拉,问出一个她觉得超级难的问题。
然而翁楠希喝着牛奶,风轻云淡道:“简单。在网络上就夸他,使劲夸,对他表示崇拜,对他热情。然后你在某一天突然对他冷淡,再挑个无伤大雅的小事表示对他有点失望,接下来,你就是头猪也可以谈恋爱了。”
翁遥目瞪口呆,连忙追问:“那现实中呢?”
“现实中的话更简单。你就是不小心碰到对方的小腿,以男人的自恋程度,他就会以为你喜欢他,不用你追,他脑补完一本十万字的小说之后,就会先喜欢你的。”翁楠希抹了抹嘴唇。
翁遥崇拜地看着翁楠希。
“准备一下,等会儿去拿个蛋糕。”翁楠希进房间去了。
“噢噢噢。”翁遥捧着手机在那做笔记。
进了房间,翁楠希挑了一瓶以前和韩觉在一起的时候,经常用的那款香水。
嗅觉是人类最容易唤起回忆的感官。而回忆,往往是俘获一个人的利器。正如她告诉翁遥的那样,让人喜欢自己,按照公式来,就很容易。
“姐!”翁遥突然在客厅大声喊道。
“嗯?”翁楠希正在喷香水,闭着嘴应了一声。
“韩觉!韩觉!”翁遥的声音越来越近。
翁楠希听着翁遥那喊声急促,心里就咯噔一跳:【韩觉来了?!】
还没等翁楠希否定这个大胆的猜测,翁遥就闯进了翁楠希的房间。
翁遥挥着手里的手机,看着翁楠希,语无伦次地说:“姐,韩觉……韩觉被拍到和章依曼在一家餐厅吃饭!没有摄像机……”
翁楠希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在那一瞬间下定了什么决心。
她转过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继续对着镜子将香水涂在脖子的动脉处。
“知道了。”她淡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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